“谢谢你们介入调解,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同时也减轻了企业负担!”日前,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涉案企业负责人连声道谢。
自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相城区司法局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在案件量成倍增长的现实情况下,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和复议监督职能日渐凸显。截至目前,全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6起,其中58起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画上了完美的休止符。
畅通受理渠道 实现“一次通办、一网通办”
“我上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却没了下文,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前不久,陈某在工地施工时不慎跌倒,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又担心相关部门不履职,便在一大早急匆匆找到相城区社会治理中心行政复议窗口咨询。
“您好!一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人社服务窗口就在我们隔壁,我先请他们帮忙查一下进度。如果到期后对方仍未通知你,你可以来申请行政复议。”在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与耐心讲解下,陈某知晓了行政复议流程和自身权利,脸上的愁容慢慢地舒展开来,随即表示将会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类似的场景在相城区各行政复议咨询点时常上演。为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相城区创新搭建“1+1+11”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行政复议服务。据了解,“1+1+11”网络具体包括:在相城区司法局单独设立复议咨询接待室,在区社会治理中心设置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窗口,选派法律援助律师驻点,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新模式。同时在11个镇(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实现行政复议从咨询到受理“一次通办、一网通办”,切实提升行政复议的便捷度和首选率。
加大调解力度 “从轻处罚”入选省典型案例
日前,某企业因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罚款,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现场走访调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短期内积极进行整改,实际上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多次听取企业的意见,办案人员积极向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幅度内调整了处罚金额。
“该案例充分展示了行政复议在调和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入选全省行政争议调处典型案例。”据相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还切实加强府院联动,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站,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行政争议案件协调会,促进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衔接配合,共同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自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运行以来,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百余起,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刀刃向内 做好复议办案“后半篇文章”
“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并不意味着行政争议就此画上句号。我们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坚持刀刃向内,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反复推敲、精细论证,让每一份法律文书都饱含法理人情。同时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力求在每一次倾听与对话中为当事人拨开迷雾,解开心结。对纠错的复议案件,他们会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自身行为,使每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与此同时,相城区司法局积极与区纪委监委联合构建“法治督察+纪检监察”的“双通道”协调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对辖区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实现问题从发现到整改到追责的全链闭环,有效推进依法行政。通过一例例复议案件,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触可见”、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可感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