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所长名片 一份民生答卷
发布时间: 2024-05-08 文章来源: 作者:
丁建玉,泰兴市司法局分界司法所所长,是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
他扎根基层三十余年,在身体状况欠佳情况下,他依然坚守岗位、奋战一线。为了不耽误日常乡镇矛盾纠纷化解,他顾不上痛楚,边工作边进行治疗。家里人的一句“工作把你的身体都弄垮了,50多岁的人了,也不注意爱惜身体。”换来的是丁建玉一笑。
作为一名身处基层的市人大代表,工作、生活中,丁建玉积极走进村组、走到村民选民身边,了解掌握民情民意,主动发现解决问题,关注民生的同时,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设身处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争取得到应有的帮助。在30多年的调解工作中,经他调解的两千多件纠纷,没有一起出现反复;所形成的调解文书,没有一件被法院撤销,这些成就的取得正是由于其坚强的毅力。作为一名“和事佬”,丁建玉明白调解工作是十分复杂的,在坚持依法调解的这个大框架下,如何合理地解决民事纠纷,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去摸索。丁建玉总是在纠纷发生之后的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用他的话说,“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能够第一时间安抚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更能够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为调解工作的开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所以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不管天气状况如何,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期间,一旦有矛盾纠纷,第一个出现在现场的都是丁建玉。
在泰兴市分界镇工作期间,丁建玉主动与村(居)、民政部门对接,针对其提出的“事实孤儿”问题,主动作为,帮助分界镇的“事实孤儿”获得物质帮助的同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确保“事实孤儿”能够茁壮成长。他撰写的关于“事实孤儿”的信息获得省领导的批示,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推动救助政策的出台执行。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对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群众,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能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为农民工讨薪尽心尽力,三年为三百多名农民工讨薪600多万元,连续三年被泰州市评为“百日维薪”公益大使。
为民司法三十载,丁建玉始终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让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