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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部署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3-12 文章来源: 作者:

  3月11日,江苏省司法厅召开“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动员会,部署2021年法律援助重点工作,启动实施“援助覆盖范围拓展工程”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石为斌主持会议,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魏钟林出席会议。

  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全年援助困难群众11万余人。

  •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围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加强对一线防控、失业讨薪、外来务工等人员的援助力度,所有设区市、县(市、区)均达省定指标。完善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机制,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68677件。
  • 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改革创新,在全省5个设区市及2个县(市)率先开展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因试点增加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会同省高院深入推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改革,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深化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推出了“法援扶贫”、岱山法援工作站、“百日维薪”“小曹120家暴维权热线”等一系列品牌项目。南通市为尚某状告如东县民政局提供法律援助案、灌南县对101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分别入选全国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五大典型案例。
  • 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指数模型并落地试用。全省律师办案占比较上年增长7个百分点,名优律师办案量占案件总量的30.5%。9个设区市提高案件补贴标准。省法援基金会全年慈善活动支出806万元,资助办理法援案件1800多件,社会组织补充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柳玉祥指出,法律援助连续第二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办好民生实事是全系统对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必须答好的民生答卷。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落实“两争一前列”要求打造“法援惠民生”江苏品牌的重要载体来抓。

  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实施方案》,确保达标,力求高标,打出打响“法援惠民生”江苏品牌。

  柳玉祥强调,法律援助工作要推进服务对象精准识别,解决好“援助谁”问题。做好困难群体精准识别,健全早期介入机制,完善联动衔接机制,探索主动核查机制,从需求排查、收集、引导等环节入手,推动法律援助精准覆盖、有效覆盖。

  要推动援助质量全面提升,解决好“怎么援”问题。优化案件指派方式,创新推行“择案制”和“点援制”相结合的案件指派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深化“名优工程”,吸纳更多优质律师办理法援案件。

  加强案件质量常态化监管,全面推进“一案一评”,建立评估检查专家库,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同行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巡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质量监督模式。

  要提高法律援助便捷程度,解决好“怎么找”问题。完善服务站点布局,建立健全“线下+线上”“中心+站点”的立体式援助网络,推行“全网点”联动,推行法律援助区域通办。

  畅通特殊群体通道。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受援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加强区域协作配合,满足群众“就近申请”需求。

  要深化法援机构规范化建设,解决好“谁来援”问题。通过聘任专职律师、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配齐配强法律援助一线服务力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为受援人提供服务。

  支持省、市法援基金会发展,提升公益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帮扶力度。

  柳玉祥要求,各地要坚持把拓展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项目化落实、节点化推进,加强督导问效,强化氛围营造,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期间,常州市、泰州市、海安市司法局作了表态发言。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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