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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部署实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教育三大行动

发布时间: 2021-03-11 文章来源: 作者:

  日前,江苏省司法厅部署实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教育三大行动,努力推动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

  长江保护法宣传环省行动 

将长江保护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环省行活动,组织省市县三级普法讲师团深入沿江城乡,围绕长江保护的发展理念、法律知识及难点破解,举办多层次、多角度的法治研讨、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
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征求沿江地区和群众法律需求和涉法难题,及时化解“重化围江”“污水排放”“流域开发利用”“群众退渔社会保障”等矛盾纠纷。
联合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将长江保护法宣传渗透到日常具体案件的执法司法全过程,针对沿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形式生动的普法素材,组织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着力化解影响制约长江生态环境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

  长江保护法宣传“三进”行动 

  保护法进机关。将长江保护法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内组织1次以上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将开设长江保护法知识板块,提高全省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长江保护工作能力。 

  保护法进学校。加强中小学法治课和教师培训中长江保护法学习,在主题班会、成人仪式、模拟法庭中嵌入长江保护普法宣传,推动各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辟长江保护法学习互动区域,在实践体验中提升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保护法进企业。依托沿江企业法治学校、职工之家、法律事务室等载体,开展长江保护法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各执法普法部门和法律服务人员为沿江企业环保落实情况开展“法律体检”,组织企业员工开展“长江保护我建言”“企业环保我监督”“绿企创建我参与”等系列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沿江企业环保事故发生。 

  长江保护法宣传融合行动 

  融入法治文化建设。找准法治文化和长江文化的有机融合点,推动沿江法治文化阵地设置长江保护法宣传专区,统筹利用长江沿线历史遗存、名人名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将蕴含其中的法治元素、生态保护、民主法治建设融入长江沿线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标识度高、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长江沿线法治文化示范段。 

  推动各地以“法护长江 绿色发展”为主题创作一批具有长江特色、富含法治底蕴的法治书画、摄影、动漫、抖音、公益广告等法治文化作品,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法治乡村建设,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沿江村居环境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垃圾倾倒分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为重点,将长江保护法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生态文明条款,推广“道德银行”“家庭积分制”管理经验,探索制定保护长江的正向和负向行为清单。 

  发挥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作用,发动“新乡贤”“民间河长”“五老人员”“草根名嘴”等社会力量,成为长江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员”、文明实践“组织员”、法律服务“引导员”,推动崇德尚法、绿色文明成为沿江群众的良好风尚。 

  融入媒体公益普法。强化媒体公益普法社会责任,以法润江苏普法平台为核心,同频链接各地各级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及电视、电台,同步开辟长江保护法宣传专题专栏,集中推送长江保护法律法规解读及法治宣传系列产品。 

  同时,充分利用车站、码头、广场等各类普法户外宣传载体,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推动公共场所显示屏、公告栏、普法阵地实现宣传内容全覆盖。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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