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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人讲述:巧解48名员工工资纠纷

发布时间: 2020-12-21 文章来源: 作者:

讲述人:金秋红(江苏省无锡讲述人:金秋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市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我们愿意相信企业,期盼企业好,这样大家也都有盼头,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对我们的帮助!” 

2020年5月8日,胡某等人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真挚的心声。

  胡某等48人系无锡某塑料制品厂员工,2020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一直拖欠员工工资。3月初,48人返岗后又被单位告知裁员下岗。 

  因与企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多次上访求助,后在当地劳动部门建议下,至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企业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合计金额305万余元。 

  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认为胡某等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3月27日,依法对此案进行受理,指派江苏天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荣承办此案。

  徐建荣接受指派后,主动联系受援人和相关企业,深入了解案情及当前企业经营状况。在进一步走访和调查取证中发现,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仅存的几台陈旧设备也因其他纠纷被法院查封保全,即便胜诉,企业也无力支付员工工资。 

  经过思量权衡,徐建荣向受援人提出了两种方案。

  1、在短期内要求企业结清所有员工的拖欠工资,员工放弃经济补偿金诉求 

  2、要求企业今年年底前付清拖欠的员工工资,员工不放弃经济补偿金。承办人同时提醒受援人,如果要求企业立即支付工资,以目前状况,企业可能会破产。

  鉴于现实情况,徐建荣向员工们建议:疫情期间企业有难处,可以考虑缓一缓,不急于索要工资,增加企业负担。如果企业能挺过暂时的困难,恢复生产能力,还有机会拿回所有工资和补偿金。 

  经过与受援人充分沟通协商,受援人接受了徐建荣的建议,达成共识:企业恢复生机,才能给员工权益带来更大保障。 

4月30日在达成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经滨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协调徐建荣帮助员工与企业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给予企业一定的履行期,约定在今年年底前,企业支付员工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不久后,企业恢复了生产,部分员工保留了工作岗位,另有部分员工陆续找到了新岗位。
   今年以来,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实施,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深入劳务市场、企业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畅通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劳动监察部门配合,在辖区所有工地建立维权告示牌制度,实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援在身边,维权零距离”。

  同时,加强与工会、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完善援调对接、援诉对接机制,搭建法律援助案件多元化解平台,最大程度降低困难群众处理纠纷的成本。 

  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8件,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类法律援助案件87件,涉及金额522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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