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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萌:把法立在百姓的心坎上

发布时间: 2020-09-08 文章来源: 作者:

践行训词精神 

扛起使命担当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王萌,徐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 

  作为政法战线上的一名老兵,2009年王萌从检察机关调到原市政府法制办后,迅速进入角色,始终坚守“立法为民”理念,认真做好每一件立法项目,确保出台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共参与起草、审查《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徐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徐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等100余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坚持精益求精,追求制度之美,努力实现良法善治。 

  2012年被评为徐州市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立法要走进百姓心坎里

  “最好的立法是走进百姓心坎里。”王萌经常这样说。 

  徐州历来是工业重镇,一度污染较为严重,老百姓怨气不小。加强制度创新,通过立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从昔日的“一城煤灰半城土”蜕变成如今的“一城青山半城湖”,作为地方立法工作者,这里面凝聚着王萌的心血和智慧。 

  在审查修改我国第一部规范城市重点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过程中,王萌提出必须对重点绿地进行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 

  在审查修改《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那段时间,王萌经常利用休息时间深入景区,湖边骑车的大爷、举家游玩的外地游客、景区环卫人员都成了他“访谈”的对象,对景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王萌都一一记在心里,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受到了不少有益的启发。 

    立法要立在造福民生上

  徐州作为拥有60多万残疾人口涉及家庭近190万人的城市,王萌深知关注残疾人,立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2019年,在审查修改《徐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期间,王萌反复会同人大相关工委和起草部门研究讨论,在建立残疾预防协同机制、促进融合教育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保障了残疾人切实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在国家、省级层面均未出台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立法的背景下,王萌带领团队审查修改的《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为全国首部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政府规章。 

    立法要靠匠心来打造

  调到原市政府法制办从事立法工作之初,为了尽快掌握立法过程中的实体和程序要求,王萌除了积极向身边的前辈请教外,把当时文件柜里和电脑里能找到的所有法规规章文本、制定说明和立法依据反复多次研读琢磨,直到彻底弄通悟透为止。爱学习勤钻研的好习惯也保持至今,中央制定的大政方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外地的先进立法他总是第一时间去学习。   

  为了实现“良法善治”目标,他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精心组织立法前期调研和立法后评估,深入基层一线收集各方意见建议,研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查找制度设计缺陷,提出改进措施。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了解外地立法某个条款背后的立法目的和动因,王萌有一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在今年赴外地调研期间,上午的座谈结束,王萌主动提议中午在会议室一边吃盒饭一边继续交流,直到把所有的疑问弄清楚才罢休。 

  正是秉承着这样一种孜孜以求的匠心精神,王萌用心勾画了《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徐州模式”。 

10年的无悔青春
深情诠释了王萌对立法事业的

无限忠诚和热爱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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