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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电子烟 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 2022-05-19 文章来源: 作者: 泰州市检察院

  2022年5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规正式施行,影响我们的生活。其中,《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为了切实保护青少年免遭烟草(电子烟)的侵害,在新法生效前,泰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开展多项普法宣传、联合检查。

  

  在学校

  海陵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和泰州市烟草专卖局海陵大队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共同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吸食香烟(含电子烟)的宣传海报,发放禁止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宣传画册,最后,检察官为学校师生讲授了关于电子烟、上头电子烟危害的专题讲座。

  靖江市检察院未检团队通过播放精心制作的普法视频等,为靖江实验学校、生祠初级中学的中小学生解读《电子烟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并结合身边案事例,激发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街头

  泰兴市检察院、兴化市检察院、海陵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分别联合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中小学校周边商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在学校100米范围内售卖各类烟草、电子烟,部分商家还在销售各种混合口味的电子烟。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违规商家进行整改,告知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含电子烟),敦促商家尽快下架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供稿:江苏省检察院
责编:何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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