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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打通刑案快审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 2022-05-19 文章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 作者: 顾豪娣 刘彦

  “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近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盗窃案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以及确定刑量刑建议,对被告人依法当庭宣判。据悉,该案系泗阳县人民检察院运行“涉捕快诉”办案机制后,办理的首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之一,从作出批捕决定到案件依法获判用时仅19天,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为积极适应近年来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占比较高的案件结构现状,进一步探索打造“简案快办”新模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出台《关于捕后案件快速办理的实施意见》,构建“涉捕快诉”办案机制,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高效化运行,减少该类案件在侦查、审查环节占用不必要的办案时间,从而有效避免在押人员刑期倒挂,降低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机率。

  “我们通过制发《快速移送起诉通知书》,对提请审查逮捕后已基本符合起诉标准的案件,采用‘双十’工作法,即建议侦查机关十日内快速完善证据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优先受理审查“涉捕快诉”案件,于十日内提起公诉,开辟涉捕案件“快诉”绿色通道,有效缩短案件办理时长。”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翁婷婷说。

  同时,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在轻微刑事案件“涉捕快诉”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矛盾纠纷的前置化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扩宽提前介入内容,探索建立赔偿保证金制度,联合基层调解组织共同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帮助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对当事双方权益的均衡保护。

  今年2月,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黄某故意伤害案中,双方因债务纠纷互殴致使被害人构成轻伤二级,在侦查阶段因赔偿金数额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和解。案件提请逮捕后,承办人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并结合此类案件判决实例的基础上,建议犯罪嫌疑人预缴部分赔偿金,既保证被害人索赔权,帮助缓和矛盾,又为后续案件起诉适用速裁程序打下基础。该案后经公开听证作出不捕决定,并适用“快诉”机制,公安机关在4日内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仅用3日即将案件提起公诉。

  不仅如此,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人民法院出台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常见罪名案件量刑会议纪要,进一步统一量刑尺度,提升适用速裁程序建议及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努力打通刑事案件快速审判最后“一公里”。2021年以来,该院建议法院采用速裁程序审理采纳率91.5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17%,适用“涉捕快诉”机制后,2022年一季度案件从捕到诉平均用时相较2021年同期大幅减少。

   
供稿:江苏省检察院
责编:何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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