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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从一起涉黑案中挖出多条虚假诉讼线索

发布时间: 2020-03-22 文章来源: 江苏检察在线 作者: 卢志坚

  “983天了,我终于可以回家了。朱检察官,多亏了你们我才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如果不是疫情,我肯定当面去感谢。”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建中接到该院监督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老王的电话。说起这三年来的委屈,老王数度哽咽。

  2019年8月,宿城区检察院在曹某涉黑案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于是调阅了卷宗。

卷宗显示,张某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老王诉至法院,并出具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及15万元收条。

合同约定,老王将房屋以5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张某预先支付15万元房款,完成过户手续后支付余款。后房屋因被抵押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张某诉请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获法院支持。蹊跷的是,房屋的买方是张某,曹某却拿着这份判决强行霸占了老王的房子。单看卷宗,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可一接触当事人老王,检察官才发现案件背后似有隐

“不敢说,怕被报复。”

“不要怕,只要你实话实说,我们会还你一个公道。”经承办检察官再三疏导,老王终于道出原委。2016年11月,老王的农产品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资金周转,便找到曹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曹某以作为担保为由欺骗老王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及15万元购房款的收条,又办理了公证手续。后来,曹某指使张某将老王诉至法院,在骗取法院确认判决后,曹某采取暴力手段强行霸占了该房屋。三年来,老王只能一直在外租房,过着有家不能回的日子。老王怎么也想不明白,借了曹某10万块钱,怎么几十万的房子就被霸占了。

  

“每次路过家门口,我和老伴都是哭着走过。”一说到这儿,老王就泪流不止。

  “虽然有了老王的陈述,但还需要进一步补强证据链条,核实老王的说法。”承办检察官迅速梳理案情,调取公证卷宗材料及相关报警记录,走访老王左邻右舍、小区物业,约谈案件另一当事人张某。在证据面前,张某最终承认房屋买卖合同系本人签字,但其并未买过老王的房子,也从未向老王支付过15万元的购房款,签字只是曹某让其帮忙。

  此时,案情已经基本查清,但一个细节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张某说曹某经常打官司,那么有没有可能用类似手法进行其他虚假诉讼?”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法院沟通,调取曹某及其相关人起诉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查出其他3起类案。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3起案件均存在涉嫌虚假诉讼的事实。2019年9月29日,宿城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2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执行检察建议。次日,法院采纳建议,撤销原判决,裁定再审。与此同时,曹某等人因涉黑案件被提起公诉。

   
供稿:江苏省检察院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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