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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见行动!连云港公安出台《十项措施》筑牢护校安园防护圈
2021-05-20 10:09:00
 
 
连云港市公安局
强化校园安保十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关于校园安保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强化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近日,连云港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强化校园安保十项措施》。措施内容涉及开展校园安全检查、严格规范护学勤务、整治周边治安环境、规范交通秩序管理、严打涉校违法犯罪、强化师生安全教育等方面内容。
 
一是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保安员配备、封闭式管理等情况,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公安、教育联合挂牌督办,有效防控化解安全风险。
 
二是严格规范护学勤务
 
落实城市、县城及乡镇中心学校护学警力,开展治安巡逻盘查、道路交通指挥和现场应急处置等工作,维护上下学时段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整治周边治安环境
 
迅速摸清当前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文化、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动摊点、网吧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整肃校园周边秩序,净化周边环境。
 
四是规范交通秩序管理
 
在交通流量大、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校园门口附近规范设置禁行标识、减速带,优化设置临时停车位、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有效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通行压力。严格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教育,坚决查处取缔“黑校车”、非标三四轮车从事接送学生的营运行为,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五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迅速开展校园周边重点人员梳理摸排,逐人建立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对矛盾激化、行为失常的高危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教育、劝诫、引导。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校园周边滋事、扰乱秩序的,要迅速出警处置,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六是周密校园巡逻防控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加大警力投放,坚持定点执勤与机动巡控相结合,确保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校园周边安全,切实做到“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
 
 
七是严打涉校违法犯罪
 
坚持对涉校涉生案事件、校园暴力案(事)件“零容忍”,对涉校案件要做到优先受理、优先侦办,对滋扰校园、校园欺凌、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八是强化师生安全教育
 
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学生反欺凌、反暴力行为、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等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通过指导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加学校师生自我防护、交通安全等知识,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自防能力。
 
 
九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加强与教育、综治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十是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明确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发生校园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发生重大恶性案事件的,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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