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新时代常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一年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抓好《条例》贯彻实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打造畅通安全出行环境。
据统计,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5%、13.9%,其中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9.3%、58.9%。
常州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条例》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一年来,各市(区)、镇(街道)和17个职能部门按照责任清单,合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督导交办问题,细化任务694项,全部整改完成,并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对华润C地块、儿童医院等38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交通影响评价。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根据《条例》,常州公安交警部门编制了《常州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规范》,推进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标准化、一体化建设,2020年以来,共取消道路交通隔离栏11.9公里,在和平路设置新样式交通隔离栏3.5公里。
针对老城厢改造和地铁施工封路断行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交通拥堵,常州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一点一策”细化交通组织保障方案,优化施工沿线堵点109处,基本确保“拥而不堵、通而可行”;针对中心城区沿街学校、医院高峰时段交通拥堵问题,他们推广“学生专车”,减少接送学生车辆20.8万辆次,城区6所学校周边主要道路平均拥堵指数下降5.3%。此外,实施高架缓堵计划,强化快速反应、高地联动,高架高峰拥堵时长缩短10至20分。
根据《条例》,常州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强高危企业、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走访检查9546家重点运输企业,约谈高风险企业281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714份,全市“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率下降22.5%,事故率下降20.1%。
持续加大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创新“两拍两核”累进式执法,首次交通违法被警告后,未再违法的占81.9%,城区43个测评样本路口电动自行车守法率95%以上,在全国文明城市“国考”“省检”中,实现交通秩序“零扣分”。
针对广大市民一直关心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常州市公安局会同辖市(区)政府和住建、教育、规划、财政等部门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新增停车位5.6万个,协调116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位1.3万个;推动37所学校地下接送中心建设,已建成启用4个;全市违法停车减少33.7%,乱停车举报减少31%。
此外,《条例》明确了机关、企事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通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交通秩序“三治理一疏导”“十大专项行动”等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意识,全市非机动车和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电动自行车戴盔率、汽车安全带使用率等主要指标均保持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