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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旸到南京检查督导公安机关开展长江禁渔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6-29 文章来源: 作者: 江苏省公安厅新闻宣传中心




6月24日下午,江苏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旸到南京检查督导公安机关开展长江禁渔执法工作,听取南京市公安局工作情况汇报,深入长江水警执勤点检查,会商研究依法打击查禁非法捕捞的措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常和平,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汤楠参加督导。



刘旸指出

 

实现长江流域全面“禁渔”,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是修复长江生态的迫切需要。南京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严密查禁措施,真正把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战略决策部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刘旸强调

 

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活动,持续常态开展打击行动,营造强大声威,形成震慑效应,确保长江禁渔决策得到坚决落实、取得预期成效。

 

 

要坚持情报导侦

 

针对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突出渔船渔民、“三无”船舶、水产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方面,通过登船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筛查等途径,深入排摸梳理各类案件线索,及时开展串并侦查工作,深挖一批团伙、破获一批案件。

 

要坚持集中打击

 

聚焦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销售、非法经营等地下产业链,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破案打击会战,向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起持续、凌厉的攻势,打集群战役、办精品案件。

 

要坚持源头整治

 

针对非法捕捞船舶多数使用“三无”船舶的特点,积极配合海事、渔政等部门开展长江“三无”船舶综合清理整治,及时清理、拆解、驱离“三无”船舶,收缴各类违规禁用渔具,彻底摧毁作案工具和条件。

 

要坚持部门联动

 

加大对长江禁捕的联合巡逻执法力度,推动海事、水利、渔政等执法部门整体发力,为保护渔业资源创造良好水域治安环境。

 

要坚持综合治理

 

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扎实推进“警格+网格”,建强群防群治力量,深化数据应用赋能,加快构建水陆一体、攻防结合的长江水域综合防控体系。

 

要坚持以人为本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捕渔民服务工作,依法及时疏导化解退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守牢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底线。

 

要坚持宣传引导

 

讲清长江禁渔的重大意义,及时曝光非法捕捞典型案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形成震慑警示舆论氛围。

 

要坚持督导问责

 

公安机关领导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开展禁渔工作的检查督导,对行动迟缓、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刘旸还慰问了常年坚守在长江大桥应急救生屯兵点的民警和辅警,对他们先后救起50余名跳江轻生者的事迹给予充分肯定,勉励他们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加强装备建设,强化技能训练,为守护长江水域平安作出新贡献。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有关工作部署,积极会同长航公安、海事、渔政等部门,全面整治长江水域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全省沿江八市公安机关会同渔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311次,出动警力1940人次,现场查获渔获物4.4吨,缴获网具500套、偷捕船只172条,侦办长江涉渔刑事案件1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1人,打掉非法捕捞犯罪团伙2个

2019年6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杨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团伙成员12人,查获摩托艇及大量电捕工具。

2020年3月22日凌晨,张家港市公安局兆丰派出所民警在乐余镇六干河东侧的长江水域,现场抓获3名正在拖着皮艇满载渔获物上岸的嫌疑人,当场缴获渔获物200余斤,3名男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3月27日凌晨,靖江市公安局西来派出所民警在西来镇丹华港长江段巡查时现场抓获非法捕捞的王某,查获野生鱼类166 条,以及作案捕鱼工具沉丝网10口,王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供稿:江苏省公安厅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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