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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2020年,扬州检察扫黑除恶工作这么做……

发布时间: 2020-03-25 文章来源: 扬州市检察院 作者:

    320日下午,扬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谋划和部署2020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案件承办人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仪征市院、江都区院、邗江区院先后就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检视、反思,深刻查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教训,认为需要从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程序意识等方面,查漏补缺,改进、提升工作质态。 

  市院扫黑办负责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各基层院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重点从提前介入、改变定性、变更起诉、审结率、综合治理等反映办案质效的方面回顾、总结,并要求在今年的工作中固强补弱、改进提升。 

   在最后的讲话中,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锦勇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期三年的攻坚战,决不能因为初见成效,而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压实政治责任,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再提升,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和强化法律监督,在依法严惩上再深化,进一步强化深挖彻查和完善相关机制,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综合治理上再发力。 

  新的一年,如何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重点来了! 

  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建立对涉黑恶案件的动态化监管。落实转班办案、简案快办、调配力量集中办案机制,高质高效推进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庭审指控。 

  严格依法办案。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涉案人员等,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坚持三级院审查把关制度,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制度。 

  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 

  加强细致审查和线索排查。在提前介入阶段,提出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背后“保护伞”的侦查取证意见;在案件审查阶段,专门讯问并如实记录是否存在当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情况。 

  加强会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 

  精准“打财断血”。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财物强制措施的审查,加大量刑建议、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力度。 

  充分运用“四大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四类地区和四类行业;推进非法金融专项治理工作,协助建设“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 

  强化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明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对检察建议跟踪问效。 

  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专项斗争从严和认罪认罚从宽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律协等部门衔接配合,健全配套制度。   

  今年是专项斗争的第三年,也是建章立制之年。扬州检察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扬检宣)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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