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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联合徐州市检察院召开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2-11-16 文章来源: 徐州市检察院 作者:

  11月11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研讨会顺利召开。因疫情防控需要,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省院、徐州市院分设会场。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徐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省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司法处处长仲向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英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马丁等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以及徐州中院及徐州市公安局相关领导等共同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此次会议由省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周合星主持。 

  研讨会共分为三个议题进行。第一单元议题是“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徐州中院审监庭副庭长邱德祥、南京市浦口区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昱霖围绕虚假民事诉讼与虚假诉讼罪异同、冒名诉讼、部分篡改型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等问题作了发言,马丁、李浩教授进行点评。 

  第二单元议题是“虚假诉讼的处置程序衔接设计”,徐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王长征、江苏首开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献、徐州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饶本东围绕法院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犯罪如何处理、职能部门如何有效衔接等问题作了发言,中国矿业大学法学系主任冯浩、吴英姿教授进行点评。

  第三单元议题是“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完善”,江苏青英律师事务所主任曹英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朝勇围绕刑民顺序、如何完善虚假诉讼监督程序等问题作了发言,省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胡晨光、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明新进行点评。 

  王旭奇检察长介绍了徐州民事检察打击虚假诉讼的探索和成效,指出虚假诉讼侵害国家司法权和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对司法制度的信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惩治,需要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更多责任,检察官不能只是埋头办案,而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检察智慧,做法治理念的“引领者”。

  王旭奇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立足职能定位,跟进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巩固成果;善于借力借智,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对外与相关部门互融互通,在线索发现、理论研究等方面形成联动配合格局,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探索科技赋能,深化信息化手段运用,积极建构虚假诉讼领域的监督模型,增强监督质效。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高度评价本次研讨会,认为会议“务实”“及时”“充实”,紧贴司法办案实践中难点和重点问题,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检法各部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参会的专家学者为公检法司形成一体化惩防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引。徐州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做的深、走的实,位于全省前列,值得肯定。 

  陶国中副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应强化多向沟通,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争取信息共通共享;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治理整改,不断强化深层次监督意识和能力;应突出监督质效,精准监督,能动履职,全面展现检察作为,彰显检察担当。

   
供稿:徐州市委政法委
责编:何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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