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桥街道法治专员崔陈:锤炼“四力” 当好“四员”
发布时间: 2024-06-24 文章来源: 作者: 宜兴司法
崔陈是宜兴市芳桥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发挥职能优势,对标先锋模范,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试金石”,为乡村法治建设添“智”提“质”。
一、激活脑力,化身社区治理“参谋员”
身为芳桥街道法治专员和社区治理的“参谋员”,她聚焦群众日常生活、生产中的法律问题,帮助社区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请大家准时出席明天的援法议事会”,援法议事工作群里弹出一条信息。翌日,一张桌子,一杯茶,“法治专员”和村干部、村居法律顾问、民警、法律明白人和三五村民围坐在一起,大家从聊聊家常,话话村务开始,到垃圾治理和污水治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服务的供给不足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现在,不管村集体经济发展还是邻里纠纷,村民都愿意到“援法议事堂”议一议,“法治专员”又当了回社区治理“参谋员”。
二、锻炼听力,化身矛盾纠纷“调解员”
不仅要化解矛盾,还要从根源上减少矛盾,作为“法治专员”,她充分依靠“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通过简单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引导双方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通过调解解决问题,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律明白人”矛盾纠纷排查10次、答疑解惑80余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件。
三、练好脚力,化身普法教育“宣传员”
为更好地发挥法治专员的作用,带动周围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她化身群众身边的法规“宣传员”,结合普法节点,深入辖区开展专题法治培训,老人去世遗产如何分割、环境污染造成大量鱼苗死亡找谁赔偿、农产品被压价收购如何维权……这些与民法典相关的“家长里短”,经过长时间普法、学法之后,村民遇到法律问题都会习惯性地到司法所向“法治专员”咨询。村民来了以后,需要用到什么法,怎么办,她都会耐心地给群众分析法律法规并给出方案,很多问题就这样得到了解决,不需要走司法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同时推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乡村振兴增添了法治亮色。
四、擦亮眼力,化身法律援助“引导员
“法治专员”担当着基层治理的“参谋者”、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法规的“宣传者”,更是群众维权道路上的“引导员”。2024年5月,芳桥村村民陈某(男,80岁)因在老伴过世,且自身无经济收入,子女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到司法所求助,身为“法治专员”,她主动介入矛盾,立即组织“法律明白人”到老人子女家中核实情况,经过几轮调解,老人子女均以没有协商意愿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她随即引导陈某准备相关材料向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沟通协商,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便为陈某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她充分运用自身所学,活学活用,已经成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中的积极力量。
作为芳桥街道的“法治专员”,她将继续深耕专业法律服务,持续在行政执法监督、村社区疑难纠纷等难点痛点上再下功夫,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底气,让“法治专员”成为芳桥基层法治建设的一张闪亮名片。
供稿:宜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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