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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召开全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0-07-10 文章来源: 金陵长安 作者:

  710日,南京市召开全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徐锦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市联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丁铭作工作报告,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联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鲍陈主持。 

 

  徐锦辉指出,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一年多来,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有效保护全市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市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示范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发生后,联系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落实“两手抓”措施,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涉疫民商事纠纷解决等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徐锦辉强调,一要融入大局谋划。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重视民营企业在“六稳”“六保”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围绕全市夺取“双胜利”工作大局,通过联系协调机制,有效推动和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要聚焦重点难点。认真落实《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惠企政策,积极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针对疫情影响,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调研和联系沟通机制,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呼声、了解民营企业动态、把握民营企业需求,指导预测企业风险、积极提供法律指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民法典》宣传施行作为近期重点。三要彰显机制优势。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强化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充分发挥联系协调机制功能,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适用“活封活扣”等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紧密结合全市政法网格员“进网入格、担当作为”行动,充分发挥“三官一律”政法网络员专业优势,靠前做好法律咨询、法治宣传、风险排查、纠纷调处等工作。总结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有效制度,建立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定期研判分析、重大问题共商、实地走访调研、部门执法联动、政企沟通联系、成员单位履职报告等制度机制,推动常抓常新、常治长效。

  会上,市法院、市公安局、江宁区委政法委、鼓楼区工商联相关领导及法律顾问代表、商会代表交流发言。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南京仲裁办等市级联系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领导,各区联系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江北新区综治局、工商联,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市工商联部分所属商会、企业代表和法律顾问等参加会议。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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