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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骨头案”一朝被化解

发布时间: 2020-03-31 文章来源: 作者: 刘加翀 左晟

   “这次真的是要感谢法院,你们为这个案子太操劳了,能够这么快促成农民拿到土地,不误农时,最终这样的结果我们很满意。”“法官同志啊,真对不起你们,之前我还担心你们和陈老板串通好的呢,这下我算明白了,法院是跟我们农民站在一起的!”这是2020318日,发生在淮安市涟水法院组织35户农民工在某村村委会门前举行工资欠款兑付大会现场上出现的两幅画面。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从头说起。 

  经营不善矛盾开始 

  原来在201210月,涟水县某村委会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将该村500余户村民所拥有的和村部分集体土地共计380亩,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对外出租,涉案人陈某中标后将这些土地用于种植水稻和小麦,合同签订租期为10年。经营过程中,为提高种植利润,2017年,陈某对承包土地进行追加投资,组织人工机械对承包土地进行开挖整理,把原本种植水稻小麦的土地改种为瓜蒌。改种后因陈某经营不善和瓜蒌市场行情不景气等原因,从2017年底,陈某连年亏损,导致土地租金迟迟无法给付。20198月,经与村委会协商,陈某提前终止合同,但与村委会就补偿其在承包土地上所拥有的附着物等损失未能达成一致的原因,陈某不肯归还土地,并于20201月向涟水法院大东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其对土地追加的70万元投资。 

  多次调解均告失败 

  受理该案后,作为案件承办人的该法庭庭长陈永海认为,若原被告双方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时值春耕,涉案老百姓的利益肯定受到损失,为此,他立即向院党组作了汇报。涟水法院高度重视,该院院长段庆丽认为此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化解,不仅让涉案500多户农户利益受损,而且还会引起群体性纠纷,她要求大东法庭充分发挥其前沿作用,举全院之力,妥善处理好此纠纷,力求做到为群众解愁、为政府排忧。” 

  于是,该院迅速指派分管领导提前与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和相关矛调组织取得联系,积极为后续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同时,组织原被告通过网络“云上法庭”远程开庭系统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拒不让步,且被告村委会即时提出反诉,要求陈某立刻退还土地。法院前后协调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出面调解达9次之多,但均以失败告终。随后,村委会提出对土地先于执行的请求。 

  深入调查出现转机 

  “陈法官,从2017年开始,陈老板欠我们的工资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过,我们都有欠条的。”面对僵局,在承办人陈永海到涉案村户开始深入调查时,涉案村民纷纷告诉他并要求陈某不仅要把土地还给他们,还要把欠他们的工资结清了,否则就去上访。”经深入了解,陈永海获悉,原来陈某在承包土地期间,雇佣了当地村民为其劳动,2017年开始不仅没有交纳土地租金,连被雇佣涉及35户村民的86600元工资都没有发放到位。这时候,陈永海心里有了底。他再次找到陈某进行调解。他告诉陈某,“关于此案目前为止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租金、先于执行器械人工进场费用,加上如果误了农时,赔偿农民的损失等,大概60万左右。不管最终由你还是村委会承担,这个费用都是客观存在的。土地不是村委会不让你承包,而是因为你经营不善已无力给付租金,你说这个官司你的胜算大吗?”经过承办人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分析和劝解,自知理亏的陈某低着头默不作声,案件化解出现了转机。晚上回到家后,陈永海再次把案件从头到尾进行梳理,拿出最终调解方案,陈某放弃对土地附着物的拥有权,交由村委会处理,由村委会给予补偿陈某一定现金用于兑付农民工工资,村委会放弃主张追回租金的请求,陈某立刻无条件归还土地。该方案得到陈某、村委会和涉案农户的一致赞成。就这样,在涟水法院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一场涉及380亩土地,发酵长达3年之久的纠纷,500余户村民牵扯其中的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据该案承办人介绍到,此案妥善解决,不仅顺利解决了35户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了涉群体性矛盾纠纷潜在风险,而且也为疫情期间抢抓农时、春耕备耕赢得了时间,为全县相关生态农业项目复工投产解决了障碍,也为今年我院党组今年打造的“司法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联动”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实践。 刘加 左晟 

   
供稿:刘加翀 左晟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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