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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不惧艰险挑重担,精准办案扬正义——记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张凌燕
2021-01-15 14:01:00
  
  张凌燕,女,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雨花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正科),一级检察官。该同志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在业务上刻苦钻研,从检14年来,一直奋战在司法办案的第一线,逐渐成为办案骨干,业务标兵。
    张凌燕曾先后荣获南京市“十佳公诉人”、南京市检察机关“巾帼岗位明星”、江苏省检察机关公诉论辩赛选拔组一等奖、个人三等功、全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多次获南京市“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十佳抗诉案件”、“优秀公诉意见书”等各类业务单项奖;2020年还被南京市总工会评为“南京市最美女职工”、在江苏省第八届公诉人大赛中获“十佳公诉人”称号。该同志个人先进事迹先后被《检察日报》、《江苏工人报》、《江苏法制报》专版报道。
自觉提升政治意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作为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自觉扛起政治责任。

该同志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与公安分局、区法院主动对接相关工作事宜,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该同志负责未检工作,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校园贷”系列讲座,获得大学生的好评。

在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的某案指定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管辖时,该案时间跨度长、案件事实多、案件数额大、犯罪人员多,该同志迎难而上、主动请缨,率领本组人员承担了该案的办理工作。


强化提升业务本领,严格要求自身

精湛的业务素质、敏锐的洞察能力、灵活的办案思路、扎实的专业知识,这是同事们对该同志的评价。该同志曾荣获南京市“十佳公诉人”称号,是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能手。

但该同志并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平时注重学习提升,严格要求自己,用三年时间攻读了东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

该同志追求自身业务水平提升,严于律己,不断突破自我。2020年,在备战江苏省“十佳公诉人”比赛过程中,连续四个月处于高度紧张的备战状态,一天休息时间只有五、六个小时,但她依然咬牙坚持,不断挑战自己,取得优异成绩,荣获江苏省第八届“十佳公诉人”,实现了自我突破和升华。

 

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取得突出成效

办案中,她善于审查证据,抓住案件关键点,能够精准指控犯罪。在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中,她连续20余天驻点侦查机关专案组,提前介入审查相关案件证据,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实现了案件结构层级分化,并确定从该犯罪集团中层为突破口,一点一点实现案件突破,进而为案件顺利办结奠定坚实基础。
她主动开展自行侦查,先后13次勘查现场,引导侦查提取固定数百份物证、书证,成功构建了该案的客观证据体系,成功破解了犯罪分子的“攻守同盟”,使得前期在侦查机关拒不认罪的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劝说其他犯罪分子认罪伏法,带头退赃共计2300余万元,使该案顺利办结,获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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