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土地纠纷田间解 司法为民暖人心
2025-03-12 09:22: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泉政轩

为更好地实现 “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目标,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牢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在这充满生机的初春时节,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相关事实查证难度大,原被告间矛盾由来已久且经村委会协调多次均未能化解。承办法官联合具备多年基层调解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多次沟通协调,最终成功化解这一矛盾纠纷。

现在就让我们跟随镜头,走进那些司法为民的温暖场景。

场景一:国徽下乡,传递司法力量

在柳新镇某农村的小道上,港务区法庭的司法干警们带着国徽,步伐坚定地向村里走去。阳光洒在国徽上,闪耀着庄严的光芒。村民们围拢过来,议论纷纷:“这是要干啥呀?”“好像是来处理咱村老张家那土地纠纷的事儿。”

事情要从2000年说起,原告张某的母亲张大娘作为柳新镇某农村集体村民,依法享有村里4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且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清楚记载了承包期限至2027年8月31日。因为年事已高,无力耕种土地,张大娘就经村里协调,和被告王某母亲口头约定,把案涉土地交给王某母亲耕种,但双方均未提及承包费用。2019年,村里将土地统一交给种粮大户耕种,案涉土地有了租金收益。可这时张大娘、王某母亲等人都已去世,张某和王某就土地归属和土地租金收益问题协商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场景二:田间地头,倾听双方诉求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承办法官来到案涉土地现场,原被告双方早已等候在那里。为了查明事实,根据双方申请,法庭把该村村民委员会追加为第三人。但现在的村干部不了解当年土地流转的情况,而经历土地流转的村民们也已上了年纪,无法完整复述全部经过,这给查明案件事实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来,咱就在这儿好好唠唠,把心里的想法都讲出来。”承办法官亲切地与当事双方打招呼。原告张某率先打开了话匣子:“法官,这块地是俺母亲的,有证的,现在这租金和地的事儿一直没个说法,俺心里实在着急啊!”说着,他从兜里掏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递给法官。

被告王某也赶忙说道:“我家种了这么多年,这些年公粮、提留都是我交的,现在地上我还种着庄稼,不能归还给张某。”承办法官认真倾听着双方的诉求,从土地的历史流转情况,到现在的收益问题,一一询问、了解,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一边在本子上记录着,还不时走到土地边,查看土地的具体面积和耕种情况,试图找到解开双方矛盾的关键。

场景三:携手调解,矛盾终得化解

了解完具体情况后,承办法官在村委会的村民议事厅中邀请了对农村土地政策有着深入了解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

“咱都是一个村儿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前关系也不错,有啥事儿都好商量。”人民陪审员率先打破僵局,他的话语带着浓浓的乡土气息,一下子拉近了与双方的距离。承办法官也没有单单局限在双方争论的焦点上,而是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更注重人情,引导双方把心里的委屈都说出来,“被告多年来耕种土地,避免了土地荒芜,还一直为这块地缴纳公粮和提留;原告也非常大方,这么多年把土地免费给被告耕种。咱们得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大家都换位思考一下,互相理解。”

在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考虑到在案涉土地没有统一出租之前,土地收入有限,而且都是被告辛苦劳动所得,所以这部分收入归被告;土地统一出租后的租赁收益,就应该归土地的合法权利人,也就是原告。现在土地上还种着被告播种的麦子,按照“谁耕种、谁管理、谁收获”的原则,被告2025年6月收获麦子后,就应把土地交还给原告。这一调解方案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认可。至此,原被告双方多年的矛盾,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土地纠纷看似是小事,可实际上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这场纠纷的化解,正是港务区法庭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守护了乡村的和谐与安宁。未来,法庭也将继续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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