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介绍:汪洋,法德东恒(徐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建会员,铜山区政协委员,铜山区青联常委。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而人民监督员制度正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实践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作为江苏省徐州市第五届人民监督员,我先后监督了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三十余起案件的办理,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中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等方面开展监督。从应邀监督到主动监督、从程序监督到实质化监督、从静态监督到动态监督,我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流程从陌生到熟悉,不仅感受到了自身在履职上的成长,更加切身体会到检察机关在接受监督方面的开放与自信,让我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有了更强的信心和更高的期待。
一、开放式监督,让我们的履职更加深入
在担任人民监督员伊始,我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人民监督员是否只能对检察机关指定的案件进行监督?是否会因与我自身工作时间产生冲突导致无法进行监督?诸如此类的疑虑一度让我对人民监督员是否只能做“表面”工作产生了怀疑。
然而,检察官向我展示的“云智听”平台系统,彻底打消了我的疑虑。通过介绍我了解到,近年来云龙区检察院在做好邀请监督基础上,以数字检察为依托,通过该院智慧检务系统“云智听”平台建立人民监督员数据库,向人民监督员发布检察办案信息,由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监督。
“人民监督员想监督哪些案件,想参与哪些环节,都可以由监督员自身决定,不再需要等待检察机关进行特定邀请”。检察官在向我介绍“云智听”平台的过程中,这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同时也打消了我对人民监督员是否只能做“表面”功夫的疑虑。
2024年4月,我通过“云智听”平台案件公开功能,主动参与到云龙区检察院一件公益诉讼案件评查活动。云龙区3个相邻居民小区与某企业“相邻围墙”出现倾斜,每逢大雨,小区便会出现积水内涝,形成安全隐患,人大代表就此提出建议,并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在案件座谈会上,我了解到检察机关在立案后,组织走访现场10余次,邀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局等专家就围墙安全隐患及解决方案举行公开听证,组织属地街道、社区、相关企业召开磋商会6次,就涉及公共安全隐患的围墙产权权属、安全危险源、责任划分、整治施工方案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在查阅卷宗时,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督促企业通过招投标程序,聘请专业公司对围墙周围的植被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围墙进行了修缮和加固,对排水系统进行了改造和疏浚,从而有效地提升了围墙的挡水能力。在问询环节,我和检察官进行实地走访,亲眼目睹所有的工程都得以顺利完成,确保了周边三个小区约1700户居民的安全。
通过对这起案件的主动监督,我深切体会到检察机关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用实际行动把一个个“小案”办成了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关切和感受得到有效回应。这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应及时掌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从而进一步推动自身主动监督。现如今,在我的案头上总能看到最新的《人民监督》杂志和“检察日报”等纸媒,在空闲时间里,我时不时会拿起来翻阅,学习典型案例,吸取监督经验,了解全国检察机关新举措新动向,逐渐学会通过“云智听”平台了解检察机关履职案事例,并通过主动监督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实质化监督,让我们的建议更有力度
“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您既然受聘为人民监督员,就务必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千万不能只是‘点赞’做‘好好先生’”。从与检察官的沟通中,我深刻地体会到每个默默工作的检察人对法律的尊重和对群众的关怀,因此在遇到案件有疑点时,我会第一时间提出合理监督意见,并逐条陈述讨论,畅所欲言,与其说是在监督,不如用“联动”更为贴切,我们服务于检察机关,又与检察机关一道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23年3月,我受邀监督检察院一件合同纠纷申诉案的听证活动。贾某某从一家公司融资租赁一台起重机,在担保合同上,有“担保人”刘某某的字迹。因贾某某未能如期支付租金,该公司将贾某某与刘某某一并起诉。法院最终判决贾某某承担还款责任,刘某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办案检察官向我详细介绍了案情及应否承担担保责任等申诉理由。在听证阶段,听证员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刘某某承担担保责任是依据担保合同,但因故并未对合同中刘某某的笔迹进行鉴定,根据目前检察院委托鉴定的结果,保证合同上“担保人”刘某某的字迹不真实,刘某某不应承担担保责任。“虽然鉴定书载明保证合同上两处签名均不是刘某某本人书写,但我认为检察院鉴定程序也要纳入考虑范围,程序正义很重要,关乎该鉴定书是否属于新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我审慎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得到听证员和检察官的一致认可。经论证,大家认可检察院的鉴定程序,认为刘某某对所涉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评议结束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检察机关也将我提出的有关鉴定程序的内容,作为附件提交法院,最终该案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经过法院再审,刘某某不再承担600余万元连带清偿责任。
得知案件再审改判后,更加坚定了我对检察机关大胆监督、如实监督、实质化监督的信心。人民监督员不仅是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一种监督,更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一种保障。我们的监督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审慎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全流程监督,让我们的举措更具实效
2023年4月,我接到检察官打来的电话,邀请我对徐州艺术专科学校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那是我第一次亲身参与该类案件较为重要的办案环节,与检察官一道见证公益诉讼检察为人民群众带来的实际效果。
徐州艺术专科学校,始建于1924年,曾是民国时期赫赫有名的四大国立艺专之一,孕育了大批杰出的画家。林风眠、徐悲鸿等艺术巨匠曾莅临此地,而享誉一时的艺术大师李可染也在这里执教了长达九年。尽管该旧址已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面临着墙体保护不力,建筑布局被使用方改动等问题,且经过专业评估,该建筑已被认定为危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诉前座谈会上,云龙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敦促各方明确并履行职责,尽快对旧址进行修缮保护。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徐州艺术专科学校的修缮工作于2023年3月正式启动。
修缮期间,云龙区检察院邀请我作为人民监督员,多次到施工现场查看修缮进度,确保文物修缮质效。文物损害问题复杂、牵涉面广,需持之以恒开展跟进监督,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身为人民监督员,同时还是政协委员和民建会员,我充分发挥联系各方的优势,及时请教多名文物专家学者、民间学者,并实地查看。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提供文物认定、价值评估和修复建议等方面的意见,促使文物合理加固修缮、完整存续,环境和风貌焕然一新,为文物保护贡献绵薄力量。此外,徐州作为一座红色之城、英雄之城,有着光辉的革命历史,文物底蕴丰厚,通过参与该案件动态监督,我尝试进一步挖掘徐州文物资源,通过人民监督为行政机关明确履职方向,为检察机关精准监督提供有力专业支持,形成文物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
通过亲身参与案件动态化监督机制,我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同时,切实将办案全流程纳入人民监督员视野,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由点延伸至面,从而最大化发挥监督实效,推动监督视野从“案件本身”到“案件效果”进行扩展。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是“监督者要接受监督”的应有之义和时代特征,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生动体现。我将时刻铭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作用,坚守法治信仰,追求公平正义,当好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推动者”和公正司法的“参与者”,为法治社会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