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逸:从军装绿到检察蓝,岁月在变,初心不变
2025-03-10 16:14:00  来源:泰州日报 作者:居逸 蔡璐

居逸,男,1987年11月出生,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24年3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人才库,2024年12月,获评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

2005年,我参加高考,如愿考入军校。4年后,我被分配至部队工作,在那里度过了此生最难忘的8年时光。在此期间,我历任排长、助理工程师、副站长、政治指导员、干事等职务。任职排长期间,参加全团军事比武,获军事指挥员第二名,任职指导员期间,所在连队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2017年11月,因部队编制体制调整,我有幸转业到泰州市检察院工作。进入这样一个对专业素养要求极高的单位,我深知自己与同事间的差距,但是面对困境、迎难而上,是一个军人必备的素养。因此我努力自学法律,白天上班,晚上学习,于2019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一名检察官助理,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部队工作照(左一为居逸)

2019年,在协助办理民营企业家肖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办案机关承办人原先不同意采纳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我协助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办案机关承办人对接沟通,加强释法说理,并建议承办检察官逐级向本院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争取主要领导支持,最终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推动肖某所属企业逐步恢复生产,该案件成功入围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评选。

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出所就医(右一为居逸)

在日常派驻检察工作中,我积极协助员额检察官做好看守所检察各项工作,强化常态化派驻检察履职,及时受理在押人员约见,积极回应在押人员合理诉求。2024年在受理在押人员郑某控告后,协助员额检察官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以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赢得郑某高度认可。

涉案人员家属送锦旗(左一为居逸)

在备赛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的三个多月里,我全心投入,与同事们一起挑灯夜战。每次遇到困难和瓶颈时,我便会翻看家人的照片,瞬间所有累和苦都会转化成继续前进的动力。他们是我最坚强的后盾。最终通过不懈努力,我作为全省39名竞赛选手中唯一的转业军人,获评“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

居逸与儿子的合影

在未来检察工作中,还将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磨炼,但机遇和挑战并存,作为一名退役军人,“三个不相信”精神已经融入血液,我将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持为泰州检察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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