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开区法院:“小”案快办!这里的“枫景”正好
2025-05-29 11:49:00 作者:刘祝羽

从房屋漏水的邻里纠纷到孩童游乐场磕碰调解,从2.9元差价维权到当场履行,宿迁经开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用司法的速度与温度守护公正,把群众烦心事办成暖心事。

漏水纠纷当庭解 邻里矛盾终清零

“法官你看,我这卧室地面都是水!”杨某指着手机里的视频情绪激动。作为房东的杨某因房屋漏水导致租客提前退租,查看后发现是楼上马某家水管破裂所致。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杨某将马某诉至法院,索赔租金损失及维修费25400元。

“我家长期没人住,漏水是因为厨房下水道返水,这是其他住户用水不当造成的,和我没关系。”面对被告马某的答辩,蒋华伟法官结合现有的证据,一面告知马某:“你们家水管破裂是事实,长期不在家也要留意房屋的情况,避免意外。”一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远亲不如近邻,漏水问题早解决早安心。”

经过1个半小时的“情理法”交融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当场支付相关赔偿1万元,蒋华伟当庭出具调解书,至此该起邻里纠纷高效圆满化解。

2.9元差价引争议 审前调解半日结

“标价4.9元的酸奶付款时变成7.8元,这不是欺诈吗?”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遭遇价格与标签不符,一纸诉状要求超市赔偿500元。宿迁经开区法院立案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立即启动“审前调”程序,将案件委派至人民调解员蔡佰通手中。

“我们到超市去一趟。”立案次日蔡佰通直奔超市了解相关情况,在得知是因为店员未及时更换促销标签导致价格不一后,蔡佰通说,“你们虽然不是故意的,但管理确实存在的疏忽,需要承担责任。”与此同时,他劝导原告:“今天我们来到了现场,就是为了尽快解决问题。”

通过现场释法,仅用半天时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超市赔偿200元并承诺加强管理,李某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收到款项的瞬间,李某感慨:“没想到法院办案这么快,仅半天时间就把问题解决了,还不收取任何费用!”

滑梯碰撞巧调解 分期支付护童心

1岁半的童童在小区游乐场玩耍时,被玩滑梯的小宇(12岁)撞伤额头,后家长到法院起诉要求小宇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1.6万余元。案件分流至人民调解员马利军手中后,他组织双方家长进行调解。

“这个事情的发生双方都有原因,童童的家长没有看护好孩子及时进行避让,小帅也没有注意滑梯下方。”马利军分别与家长们耐心沟通,说明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个照片可以看到,童童额头上的疤痕已经淡了很多。”他将手机屏幕转向双方。

“这疤若留在孩子心里,可比额头上严重得多。”马利军就赔偿方案提出协商意见,“希望对方痕修复费和精神损失费方面能适当降低金额。”经过沟通,双方最终达成2800元的赔偿协议,鉴于小宇家庭涉及多起执行案件,为保障协议履行可行性,最终达成“当场付1000元,月底前付清剩余1800元”的分期偿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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