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宿豫法院的走廊里、法庭上,总能看到一个身穿法袍、一瘸一拐的身影。她就是宿豫法院民二庭法官路景兰。尽管脚踝受伤,她依然坚守岗位,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与使命。路景兰,2010年8月进入宿豫法院工作,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办案之星”,并获评宿豫区“优秀公务员”称号,多篇调研被江苏省法学会评为一等奖、二等奖。
她带伤上阵,勇挑重担
去年十二月中旬,路景兰因意外扭伤脚踝,被诊断为右外踝韧带损伤。医生叮嘱她需静养休息,避免患肢负重,并强调“伤筋动骨一百天”,恢复不好可能留下后遗症。然而,正值年底办案冲刺阶段,她心系未结案件,仅在家休息一天便戴上护具重返工作岗位。
长时间的庭审让她的腿脚麻木肿胀,受伤的脚甚至难以抬起,但她始终默默坚持。无论是开庭审理,还是撰写判决书,她的工作节奏丝毫未受影响。十二月份,她审结繁案21件,在部门内名列前茅。她的敬业精神深深感染了身边的同事,也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她用心用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商事审判的不懈追求。判决,不是案件审结的唯一途径,若能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调解,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而能更好更快地得到实现。我们办的案件是别人的生活,我们多做一点,就给别人的生活多带来一些光明。”路景兰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一起跨地域运输合同纠纷案中,路景兰特事特办、加急调解。她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不断摆事实、讲道理,指出信用是企业立身之本,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按期支付运费,原告公司也缓解了年底资金压力,双方业务往来恢复正常。这起拖延一年多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数据时代,在互联网上可查询企业涉诉信息,但企业和解或者主动履行后,涉诉记录在互联网上无法短时间内更新,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招投标、市场准入、信用评价等工作。考虑到这一矛盾点,她主动上前,创新司法服务,对于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企业,发出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书》,帮助企业消除涉诉信用障碍,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举措不仅优化了企业信用机制,也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尝试。
商事案件不仅关乎经济发展,更关乎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她始终以“既用心又用情”为标准,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她注重沟通与释法说理,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在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感受到法官的真诚与善意。
她笔耕不辍,理论与实践并重
“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路景兰深知理论研究对司法实践的重要性,白天忙于审判工作,晚上则习惯性地将论文资料带回家学习。她沉浸于从优秀论文报告中学习创新性写作思路,从看似纷繁复杂的数据中寻找出规律性的蛛丝马迹。工作以来,她撰写了近30篇学术论文和案例分析,多次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被重要刊物采用。
她立足审判实践,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撰写的《乡村振兴视角下宅基地使用权优化路径探索》在2024年江苏省法律史研究会评选中荣获一等奖。她的调研成果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解决实务难题开辟了新思路。
进入法院工作15年来,路景兰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靓丽风采。
路景兰的故事,是无数基层法官的缩影。他们用自己的坚守与担当,撑起了法治的脊梁,也为社会公平正义注入了温暖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