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泗阳:欠了11年的社保终于补上了
2025-02-13 14:46:00 作者:泗阳县来安司法所

“多亏了来安调解,是你们帮我争取到这11年的社会保险,我的晚年生活可算有了保障!”桂某出生于1975年,目前在某纺织厂工作,今年即将办理退休手续。按照国家规定,女职工年满50周岁,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然而,桂某此前在某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了近11年,公司却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她陷入退休后却无法领取养老金的困境。桂某曾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公司以其已离职且签订放弃社保协议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桂某选择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近日,桂某抱着一丝希望来到了家门口的来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调解员了解事情原委后,第一时间联系某电子有限公司展开调解。公司最初态度强硬,认为桂某曾与公司签订放弃社保协议并领取过社保补贴,且补缴社保及滞纳金成本过高,无力负担。面对公司的抵触,调解员耐心解释,指出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或协议而改变。在调解员的释法说理下,公司同意承担桂某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但对于高达七万多元的滞纳金,表示拒绝承担。

经过近一周的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桂某将社保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交给公司,由公司为其补缴近11年的社会保险;桂某承担两万元滞纳金,其余由公司承担;桂某退还领取的社保补贴及利息。

夯基固本“提质量”。进一步健全以县、镇街、村社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个人品牌调解室为特色的调解网络体系,确保调解组织全面覆盖。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人民法庭不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案例交流评析活动,从调解工作中选取典型案例,交流调解技巧,分享经验做法,共同促进提升。建立一窗受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诉求,线下收集汇总、扎口管理,线上分流交办、即时督导,实现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回访全过程闭环管理。

提前介入“控增量”。结合传统庙会、赶集、灯会等节庆特色活动,组织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力量通过“送法又送福”的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提升群众对各类政策信息的知晓度和法律意识。组织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针对节前易发的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劳资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特别关注和重点防范。一月份共计开展排查100余次,预防纠纷70余起。

就地化解“去存量”。深入开展“无诉讼、无越级上访、无重大行政争议”的“三无”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将矛盾纠纷通过“苏解纷”平台分流到村居(社区)进行“两级调”,并指派调解员结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在纠纷发生地现场办公,为当事人算好“时间账”和“经济账”,引导当事人从“法庭见”向“调解桌”转变,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分层处置“防变量”。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建立分层处置机制。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村社调解组织和基层网格员及时处理;对于较为复杂的纠纷,由镇街调解组织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调解;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矛盾纠纷,发挥县非诉讼服务中心作用,整合司法、公安、信访等多部门力量,集中攻坚。同时,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对已调解的纠纷定期回访,防止矛盾反复、事态恶化,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一月份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已化解纠纷7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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