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编写“执法范本” 严格依法防控
2020-03-13 09:08:00  来源:人民公安报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江苏公安机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维护防疫秩序,严厉打击阻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出台系列规范编写“执法范本”

  为了切实做到依法防控,江苏省公安厅认真贯彻《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专门印发适用法律指导意见,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细化区分,明确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售伪劣防护用品、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等16类违法犯罪情形的法律适用,从核查管控、执勤执法、警情处置等方面编写“教科书式执法”范本,确保各个执法环节都有法可依、标准统一。

  南京市公安局启动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审核机制,由法制支队统一涉疫情刑事案件立案、采取和变更强制措施及行政处罚审核,确保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制售假劣口罩因情节不同,可以适用的罪名就有3个,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往往难以准确把握。针对这一实际,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专门编写了执法指导案例,从侵犯的具体客体、侵犯的对象、行为方式、构罪标准等方面作出详细解释,厘清3个罪名的界限,目前已编发指导案例16个,较好地指导基层准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违法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零容忍快侦快办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是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的重要保障。江苏省公安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快侦快办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全省公安机关紧盯群众关切的疫情传播源头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截至目前,共侦破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获各类野生动物9000余只。

  江苏各地公安机关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营商环境作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重中之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公安机关破获干扰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类刑事案件37起,查处治安案件75起,依法查处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案件210余起。

  坚持宽严相济实现最佳执法效果

  2月10日,彭女士到张家港市公安局东莱派出所报警,称其通过微信购买额温枪后一直没收到货,被骗9万元。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迅速找到嫌疑人郑某。郑某是中间商且有向上级供货商订货的转账凭证,无主观故意,且事后主动退还了钱款。根据这些具体情况,民警及时办理了撤案手续。“我们没有因为疫情防控形势紧张就人为拔高处罚标准,坚持按事实和法律来办案,最后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很认可!”办案民警王少星说。

  江苏公安机关严把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做到不枉不纵。徐州市铜山区居民高某在微信群发表涉疫不当言论并辱骂村干部,民警立即依法传唤并对其教育劝导。高某主动在微信群里道歉,写下悔过书,公安机关决定对其批评教育。

  江苏省公安厅明确,在疫情防控、治安巡查和警情现场处置当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充分理解当事人对疫情的焦虑心理,关心关爱群众,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出于恐慌或一时不理解而做出过度反应的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能认识错误、改正的,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当前疫情严重,我们聚众打牌,是不对的……我们自愿加入疫情防疫志愿者队伍,为国家作贡献。”日前,沭阳县公安局塘沟派出所处理一起聚众赌博案件时,10余名参赌和聚集人员经教育后主动认错,并愿意将功补过,到防控卡点当3天志愿者,当地村民纷纷称赞“这个做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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