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20-03-13 14:20:00  来源:江苏警方微信公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的部署要求,3月12日,江苏省公安厅召开视频会议,宣布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尚建荣作工作部署。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案件,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有力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紧盯群众关切的疫情传播源头问题,全省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携手,进一步强化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击工作,全省共侦办案件1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9名,查获各类野生动物8000余只,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在不文明需求和利益驱动下,非法猎捕、贩卖、滥食野生动物仍处于易发多发期,江苏境内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团伙化、专业化、网络化特征明显,网上勾连交易、网下远程递送形成了地下交易网络和产业链。为此,省公安厅发起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和“追源头、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工作思路,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实打实”的行动坚决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突出“四个行动重点”:依法查处餐饮场所、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古玩市场等重点场所部位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依法查处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活动区域利用围网、投毒、枪杀、电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依法查处利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经营利用机构等作掩护,从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从而实现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网络和窝点,取缔一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着力整顿一批重点地区和场所的目标。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把握线索摸排、打击、监管以及社会氛围营造四个关键环节:把线索摸排开展得更加细致。通过加强网下排查和网上巡察,依托“警格+网格”机制,健全与行政部门和新闻媒体线索转递、信息共享机制,发动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为破案打击提供源源不断的线索支持;把打击攻势发起得更加猛烈。强化大案攻坚,全力深挖彻查,力争在挖源头、打团伙、毁网络上取得更多突破,推动合成作战,对跨区域案件统一指挥、联合办案,把小案挖深、大案打透,全环节、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和窝点;把监管网络构筑得更加严密。加强属地防护,管住流通领域,严查终端消费,斩断犯罪运输通道,携手行政部门依法关停、查封一批食用野生动物的市场摊位门店和野味餐馆,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把社会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通过以案释法、精准普法,营造声势,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行动自觉,摒弃滥食、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陋习,打一场保护野生动物的人民战争。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全力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声威、打出成效。各地、各警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实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更加有力地推动工作落实,交出一份合格的“公安答卷”。
 

  延伸阅读:江苏湿地鸟类占全国近80%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江苏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孕育了多种多样的野生动物资源,全省共有陆生野生动物604种,占全国总数的近30%,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有106种、占全国的67%;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鸟类有334种、占全国的近80%。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文明理念中提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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