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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回眸③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江苏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

发布时间: 2020-04-15 文章来源: 江苏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王志高

  

  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这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务实之举。

  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开便利之门。近年来,江苏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构建全方位深层次改革新格局,统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多点突破、纵深发展,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强劲动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统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

  努力构建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

  改革是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是促进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一把钥匙。当前,政法领域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在更高起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就要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

  一年来,江苏政法领域改革在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全面铺开。改革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从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到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正在形成。

  做好改革顶层设计。省委政法委提请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政法委机关责任分解方案。各项改革任务逐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改革专项小组全体会议、推进会、专题会议。改革专项小组抓好任务归口统筹、主体推进工作。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省委政法委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实施意见》。省法院调整优化民事审判内设机构职能,进一步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省检察院会同省编办印发《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简率分别达到34.9%和36.8%。

  牢牢抓住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小组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紧紧扭住转隶组建、制定“三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职数框架,加强方案审核把关,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精细操作实施。

  省委政法委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为统领,科学确定新时代党委政法委工作的职责边界,统筹推进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职能调整工作,优化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将机构改革工作做精做实。

  法院系统率先建立“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稳步推进全国首个法治园区建设,推动设立南京海事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汇聚更多优质资源,建设江苏“法治高地”。

  公安机关抓住影响和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深层次问题,积极推进警务管理体制改革,如期完成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现役部队划转、转隶、转改任务,新设大数据侦控局,实战功能进一步增强。

  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不仅承担江苏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相应工作职能,同时还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江苏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入额领导办案常态化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制定《江苏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入额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示范作用。

  ——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管理。省法院制定出台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省检察院推进案件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司法办案质量异地评查工作机制和无罪、定罪免刑案件内部监督机制。

  ——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首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2014名。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江苏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多元精细、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进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委员会调查程序有机衔接。

  省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有关经验得到全国理论与实务界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省法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开发全省首个线上多元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在线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一张网、一站式、一条龙”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全国率先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全省基层法院已实现非诉讼服务分中心、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两个中心”覆盖。114家法院开展了“无诉村居(社区)”创建活动,覆盖率为92.68%。

  省检察院出台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公益诉讼的23项举措。去年,江苏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数位居全国第一。

  注重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破解执行难,江苏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省公共信息平台,促使近12万人自动履行了义务。

  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初心。江苏各级政法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机构内部监察和党纪督查,完善督责问责机制,坚决杜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严厉打击执法犯法、司法腐败等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安机关出台“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先后命名12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示范点,建立案件集中办理、警种合成作战、同步审核监督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新模式。

  检察机关在全国首批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试点,改派驻式检察监督为“巡回+派驻”相结合的检察监督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

  省公安厅与省司法厅积极推动看守所律师会见室及网上预约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律师网上会见机制,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完善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和诚信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整顿活动。

  全面深化政法公共服务改革

  让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

  2019年11月24日上午9点40分,南京市江宁区市民中心3楼,新市民韩雪来到江宁公安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外地迁入落户手续。使用身份证刷卡排号,韩雪提交了房产证件、人才证明、结婚证明等材料,大约等待了5分钟,工作人员就完成了审核、录入手续,打印了崭新的户口本。

  江宁区域面积1561平方公里,实有人口251万,每年公安审批量高达110万件。由于业务窗口分散在27个派出所和分局窗口,信息共享度低、办事层级多,部分派出所窗口经常出现排长队现象,民警疲于应付,群众也难以满意。

  为彻底解决审批服务痛点、提升服务效能,江宁公安在江宁市民中心3楼打造了3300平方米、拥有61个人工窗口的公安行政服务中心,并根据省市公安机关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要求,创新举措、再造流程,将户政办理模式由二级审批变为一级审批,实现全区户口、身份证业务“一站通办”,还整合进驻了出入境、治安、禁毒、交管等警种共44项公安行政审批业务,实行“一站融合、一厅受理、一部门审批、一枚印章管到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江苏始终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全面深化政法公共服务改革,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让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

  法院系统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常态化,构建“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新格局。全省法院共设立316个人民调解室和168个律师工作站,对于婚姻家事、相邻关系等八类纠纷在立案前委派“一站一室”先行调解。

  省检察院认真总结全省首例事实孤儿宣告案做法,会同省民政厅等8部门出台困境儿童救助制度,2019年6月民政部、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发文,事实孤儿权益得到国家制度保障。搭建连云港“建国调解室”、泰州“明霞窗口”等一批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轻微案件刑事和解新机制,促进邻里亲属间轻伤害和解结案。

  公安机关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人口管理服务10项措施便利利民,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超过80%。

  司法机关推出“智慧小司”“调解小助手”“互联网律师”等应用品牌,加快智慧监狱、智慧戒毒、智慧调解、智慧司法所等建设。

  此外,江苏还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

  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复杂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相信在全方位深层次改革新格局下,江苏政法机关必将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坚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断开创江苏政法事业的新局面。(王志高)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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