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亮剑打硬仗 恶竹应须斩万竿——江苏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一)
2019-08-07 01:1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编者按:

  中央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聚力攻坚办铁案,着眼打准打实,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特别是首起“软暴力”“套路贷”等新类型涉黑大要案的审判,起到了示范探路的作用,记者采写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系列报道,今天起陆续推出。

  新时代的朗朗乾坤,岂容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江苏大地有序有力展开。

  据省高级法院通报,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法院共一审受理涉黑案件76件,审结35件,生效判决涉黑案件29件249人,其中认定涉黑的189人;一审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4件,审结107件,生效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89件744人,其中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的69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被告人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分别为56.1%和18.7%,明显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

  省高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蒋惠琴介绍,江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越来越多的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到审判程序,给审判工作带来了压力和挑战。全省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落实严格依法办案要求,健全完善办案机制,聚力攻坚突破了一批难啃的大要案。

  打准打实,合力攻坚办铁案

  “睢宁法院审理的程杰等62人涉黑案,是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及被告人数量最多、案情最为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省法院刑一庭庭长刘亚军介绍说。

  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睢宁法院连续奋战9天,公开开庭审理程杰等62名被告人,64名辩护人出庭辩护。经审理认定,该案中涉黑人员共计33人,其他犯罪人员共计29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程杰先后纠集被告人陈晓强等人,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为牟取暴利,在徐州市区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和组织卖淫犯罪,收取赌资达4800余万元,组织卖淫非法获利达1500余万元。该组织采取暴力殴打、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首要分子程杰因数罪并罚,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骨干成员王绍伟因数罪并罚,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7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及以下不等的刑罚。

  “庭审工作历时9天100余小时。我们协调调用警力300余名,囚车、押解保障车16辆,每天往返徐州市看守所和睢宁法院之间200余公里。”睢宁法院院长袁长伟对庭审中的相关数据记得一清二楚。

  “只有健全完善办案机制,内外联动,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效率,才能保证案件质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刘亚军说,徐州中院二审依法对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认定标准的章卫星等人涉黑案进行改判,体现出在扫黑除恶过程中恪守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办案。

  省高院注重通过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外部协调,内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各级法院均应对辖区内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建立案件台账,对案件受理、开庭、宣判等重大事项逐案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工作台账每月报送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调研培训工作机制。省高院及时开展案件评查、研讨、座谈等活动,对黑恶势力犯罪新情况、新态势以及审判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应对方法,适时出台有关证据认定标准,确保精准有力打击。

  “打伞破网”, 确保除恶务尽

  “昆山法院根据黑恶势力18种常见犯罪行为及日常外在表现,区分确定了22项线索摸排重点,指导法官有针对性地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吴江法院在全省首创要素式发问提纲,根据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具体特点,分侧重设置了29个方面的问题在庭审发问,使线索摸排变成了案件办理的固定流程。”5月17日,苏州中院副院长吴万江向记者介绍了法院“打伞破网”工作机制,引起了大家极大兴趣。

  黑恶势力总是寻求“保护伞”的庇护。全省法院“打伞破网”,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有关要求,深挖涉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犯罪线索。截至四月底,全省法院共向有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96条。淮安中院审理聂元元涉黑案的过程中,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13条,已核查完成9条,其中6条线索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另外4条线索正在核查中。

  据刘亚军介绍,全省法院在注重运用刑罚武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还注重从案件中发现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利用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加强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巩固打击成效。省法院两次组织全省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对社会治理漏洞进行全方位排查,注意发现问题,并通过司法建议、情况反映等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向有关部门提出了135条司法建议,有效堵塞了一批社会治理漏洞,挤压了黑恶势力犯罪生存发展空间。

  “打财断血”,铲除经济基础

  对涉黑恶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全省法院注重对财产刑集中执行。这是江苏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又一番激战。

  5月18日,扬州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集中执行攻坚。重点针对涉黑恶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九类犯罪案件,铁拳出击。清晨6点,300多名执行干警兵分多路,以雷霆之势,向涉案被执行人发起执行攻势。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共摸查被执行人37人,查封房产6套,扣押车辆10台,拘传措施2人,扣划涉黑恶案件赃款128000元、扣押被执行人现金86000元,被执行人家属迫于压力主动代为履行罚金240000元,累计执行到位金额806500元。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现场监督集中执行活动。

  扬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宋晓波接受采访时表示,扬州中院坚持“应查尽查、应执尽执、虽远必追、虽小必执”原则,进一步加大涉黑恶犯罪案件的财产刑处罚力度,扫出效果、除掉病灶,不仅剪掉黑恶势力的枝枝叶叶,更要断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病态土壤,让黑恶势力无生存空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各级法院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禁止令等多种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已审结的所有涉黑案件均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徐州盛政等人涉黑案中,一审根据“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对骨干成员也判处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为依法惩治“套路贷”和非法放贷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5月17日,省高院印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各基层法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首先要进行关联案件查询,同一出借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关系人作为原告一年内在全省各级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的,该出借人应当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放贷人的放贷行为涉嫌“套路贷”刑事犯罪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打出声势,强化震慑效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注重通过集中公开宣判,打出声势,让人民群众看到扫黑除恶雷霆万钧的气势。

  让我们把镜头摇向全省各地现场:

  5月17日,南京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公开对麻春哲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张绍飞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袁芳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一帆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朱超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5件涉恶案件共判决28名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依法适用财产刑。

  南京玄武法院一审宣判的严俊等21名被告人涉黑涉恶案件,是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首起黑社会性质案件。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严俊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在苏中扬州,仪征市法院公开宣判由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戴伟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主犯戴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0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八年及以下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在苏北淮河两岸,惊雷激荡。淮安中院与淮安开发区、淮安区、洪泽区、金湖县四家法院,对7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58名猖獗的黑恶势力犯罪人员被押上法庭。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组织42场集中宣判,每一次集中宣判,都成为公开的法治课,都引起群众的热议。

  宜将剩勇追穷寇,战鼓阵阵催人急。全省各级法院正势如破竹,冲锋在扫黑除恶的前线,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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