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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宿豫法院对韩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财产刑集中执行

发布时间: 2019-11-08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11月6日,宿豫法院组织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对韩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财产刑进行集中执行。
    2018年12月29日,该院依法作出(2018)苏1311刑初199号判决,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韩某等4人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至四万不等。
    刑事裁判生效后,该院主动将该案财产刑部分移送执行。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安排,在本次“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月活动中,对相关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行动当天,专项执行团队按照行动方案,对4名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联合宿豫区检察院、宿城区公安分局罗圩派出所对涉案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进行搜查。共搜查到现金2353元、查封北京现代汽车一辆,在宿豫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扣押东风牌汽车一辆。
行动中,执行团队还与被执行人家人进行了谈话,排查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为后续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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