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媛媛: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
2021-07-09 09:01:00

   

  622日晚,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一行来到启东法院吕四法庭,与基层法庭的干警们共同学习了老一辈革命家习仲勋同志在任绥德地委书记时发表的一篇题为《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的讲话。 

  曹忠明院长寄语基层干警,要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认真践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提出的人民司法思想,筑牢思想根基,永葆为民本色,做“有出息”的新时代法院干警。 

  干警们紧密结合自身学习、工作情况,交流心得、畅谈体会。今天我们分享吕四法庭法官助理朱媛媛的学习心得。 

 吕四法庭法官助理 朱媛媛 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 

  

  

  1944115日,时任绥德地委书记的老一辈革命家习仲勋同志在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司法会议上发表了《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的讲话,用接地气的表达方式和通俗易懂、朴实无华的语言,指明了当时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阐释了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旨,即使在今天看来,对我们司法工作也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要一心一意老老实实把屁股放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充分阐明了司法工作必须为人民服务,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才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符合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仲勋同志说:“我们司法工作者,既是为人民服务,就应该站在老百姓之间,万不能站在老百姓头上。”他认为,一个司法人员如果仍然是“断官司”、“过堂”,办理案件时“板起面孔,摆起架子,叫人家一看他,是个‘官’,是个‘老爷’,那就很糟糕。”他讲的实际上是如何摆正司法工作者的位置,每位法院干警都要找准自身定位,时刻牢记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我们不是“官”,更不是“老爷”。我们在审判工作中不仅要记得自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裁判者,时刻彰显公平正义,更不能忘记我们的司法权力是人们赋予的,同样也应该服务于人民。我们在司法活动中有时会存在对待当事人态度敷衍、缺乏耐心的问题。习仲勋说:“所谓秉公处理,不仅限制于观点上,尤其孜孜讲求于对人的态度。”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我们办案时不仅要牢记公平正义,也要正确对待群众的诉求,要耐心地倾听,多和他们沟通、交流,多换位思考,秉持亲民的态度和作风,注意案件释明工作,真正地做到息诉服判、案结事了。 

  习仲勋在讲话中指出,司法工作要“走出‘衙门’,深入乡村”,了解群众,团结群众,教育群众,向群众学习纠纷解决的方法和智慧。我们审理案件不能只待在办公室里断案子、写判决,如果仅仅满足于在机关里做功课,是难以作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判决的,只有走出机关,深入群众,才能了解老百姓盼望什么,需要什么,从而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只有通过人民、才会解决得最快、最正确”、“我们不要以为自己比老百姓高明,其实不然,新的创造要在老百姓中找寻”,这些观点不仅强调了司法工作必须深入群众的重要意义,更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和相信人民群众,向群众学习、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纠纷,运用人民群众的聪明智慧解决民间矛盾纠纷的重要体现。作为基层法庭干警,我们不仅要把案子办对,更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善于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审理案件、处理纠纷,从根源上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同时也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将普法的地点、案件的审理搬到田间、地头、港口、企业、渔船上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要切实体现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也是群众工作者这一基本属性。 

  “政治没有抽象的,任何工作都要经过脚踏实地的做。工作做好了,自己也就进步了。”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也是政治机关,司法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的政治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并不是抽象的,而是要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体现到司法为民的全过程中去。习仲勋同志还指出:“我们司法干部都首先应该着重于想问题,在业务上多花工夫,刻苦钻研”,“在工作中,应订出自己经常学习计划,从学习业务、学习文化、学习历史、学习社会常识各方面,不间断地提高自己”,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要在案件审理中多花心思,不仅要加强业务学习,比如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以及发改案件等及时进行学习;也要深入对文化、历史、社会常识等各个方面,全面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为案件审理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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