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工作要求,到底哪些是雪中送炭的事?哪些是锦上添花的事?哪些是深得人心的事?当一个个问题摆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党组面前,这些身经百战的法官们并没有丝毫的犹豫:就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身”入基层,“心”系群众。“切实把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放在心坎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解民忧’‘暖民心’‘促和谐’,最终标准就是增强海陵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海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蓓说。
讲得再明白一点,群众困惑解答更清晰
“今天的普法非常及时,民法典中有许多涉及咱们老百姓生活的规定,大家都非常感兴趣,你们今天的活动就是一场‘及时雨’,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让我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认识。”在一次社区普法宣讲结束后,社区居民深有感触地说道。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法律保障。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蒋蓓说。
自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以来,海陵法院组织开展“民法典百场宣讲”普法宣传活动,走进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重点就高空抛物、夫妻共同债务界定、离婚冷静期、隐私权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进行宣讲。到目前已开展60余场次民法典宣讲活动,受众3000余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人次。
“人民法院肩负向社会传递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助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这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也是国家审判机关立足审判主业所应承担的使命。”海陵法院民法典宣讲团团长、副院长刘宗开说。
想得再多一点,群众问题解决更妥当
从被申请人手中接过近8000元的劳务工资后,进城务工人员刘某某激动地握着海陵法院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手,高兴地说:“调解没有花费1分钱,却把欠了我近1年的劳动报酬终于要上了,太感谢你们了。”
发现问题要像外科医生般眼光犀利,帮助群众要像雪中送炭般温暖,化解纠纷要像春雨润物般细腻。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司法办案工作,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难点,特别是涉农民工案件,一旦调解不好,就会产生社会影响和对立情绪强,这就需要法官同步做好审判和调解工作,不仅做到“案结”,还要“事了”,更要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心服口服”。
为响应中央关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号召,海陵法院积极探索“审调融合一体化”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展开诉前调解。通过设立审务工作站,引入“乡贤”民间调解力量和金融、保险等专业调解组织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借助社会多元主体力量,实现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衔接,实现“1+1>2”的效果,形成了“法院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全覆盖、多层次非诉解纷网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助力构建和谐海陵。
行动再快一点,群众利益维护更全面
“为群众办实事,不仅要走下去,更要走进去,走进群众心里去,尤其要盯住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拿出改就要改好、查就要查实的积极态度,问题不解决不撒手,群众不满意不收兵。”海陵法院执行局局长李虹表示。
在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新形势下,海陵法院抓牢抓实执行案款清理的同时,深挖彻改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在执行权规范运行上加压发力,不断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发展。积极响应上级要求,牢牢扭住“854”模式迭代升级这一关键,充分发挥执行工作智能化、集约化建设在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海陵法院还以“节假日专项行动”助力执行攻坚工作,充分利用节假日被执行人团聚的特点,每逢节假日必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在充足调查准备的基础上,取得一系列显著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