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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部署推进环境资源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9-25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洪泽湖畔秋风习习,碧波荡漾,全省首家市级环境资源检察修复基地在洪泽区正式落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洪权和洪泽区委书记朱亚文为基地揭牌。 

  淮安是一座漂浮在水上的城市,水城相映、城水交融,形成了独特的生态特色。但是,在司法办案中检察机关发现,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尤其是在洪泽湖流域非法捕鱼的刑事案件易发高发,对洪泽湖的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对此,市检察院与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经过认真的调研、分析,在洪泽区委、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和洪泽湖古堰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于洪泽湖古堰渔文化生态保护区内,设立“淮安市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旨在通过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有效协作,采用专业化的增殖放流等方式,及时修复被刑事犯罪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实现惩罚刑事犯罪与保护环境资源双赢的积极效果。  

  在随后召开的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座谈会上, 在听取了市检察院检察长肖天奉的工作汇报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后,赵洪权指出,全市政法机关要顺势而为、积极作为、奋发有为,在树立大局观念、司法为民上下功夫,体现政法系统更高站位,彰显放大特色优势。水和绿,是淮安的底色、名片和形象代言人,是我们加快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晴雨表,抓环境、抓环保、抓生态,就是抓发展,抓生产力。蓝天碧水是送给老百姓最好的礼物,更新鲜的空气,更清洁的水,更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普惠民生的实事。推进做好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是政法机关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在依法打击、源头防范上下功夫,强化生态法律监督。要紧扣打击环节出重拳。全市政法机关要加强和环保、水利、省洪泽湖管委办等单位的配合协作,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违法排污、非法采砂、滥伐滥盗等涉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安全。要紧扣预防环节下真功。市综治办、市环保局等单位要把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纳入全市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风险定期研判制度,推动生态保护由未知变可知,难测变可测,失控变可控。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有关案件的统计、分析和研判,通过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实现从单纯违法犯罪处罚向全面生态环境保护的拓展。要紧扣修复环节谋长效。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把开展司法修复放到司法办案的重要位置,积极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涉案人员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弥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和碧水,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的双赢。要在压实责任链条和凝聚共治合力上下功夫。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多方力量的系统性社会工程,必须抓重点、建机制、聚合力,加强统筹推进和组织保障,力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体现我们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更多更新的担当。要全局化统筹,一盘棋推进;要全过程发力,一条线监管;要信息化支撑,一体化联动;要能够创新,在一体化联动上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现代科技引领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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