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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座谈会南京召开

发布时间: 2016-07-14 文章来源: 江苏法制报 作者:

  7月13日下午,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新民主持会议。省委、省人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刘松汉、陈继福、王腊生、钱亚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公丕祥要求,各设区的市人大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要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角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加强设区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定位,准确把握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职能,充分发挥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作用,把提高法制委员会履职能力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切实加强人大法制委员会的组织、制度、能力建设。各设区的市人大在换届时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按照法律法规和同级党委的要求,配齐配优新一届法制委员会人员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法制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坚实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公丕祥指出,新取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刚刚起步,相关立法工作机制、程序和制度还不健全。原有较大的市的立法工作制度也应当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各设区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加紧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将委员会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公丕祥强调,立法能力建设是法制委员会建设的核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期间的各项改革任务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设区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把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提高立法调研、立法协调、把握大局等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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