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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多年的银行存单竟成了假的?原来是因为……

发布时间: 2020-10-10 文章来源: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我的存单怎么可能是假的呢,我们老两口一直把它放在卧室的柜子里的……”

  202049日,家住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的张大妈拿着家里的两张银行存单到银行办理业务,却被现场的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所持银行存单系伪造,同时原存单内的四万多元存款也已经在两年前被取走了。张大妈纳闷了,好端端放在家里的存单怎么变成了假的了呢?存单里的钱又是被谁偷走的呢?回家询问老伴无果后,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张大妈选择了报警。

 

  后来经过调取银行取款过程中遗留的取款人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发现,最后发现取走存款的不是别人,正是张大妈的儿媳杨小兰,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杨小兰承认了与朋友李金(在逃)合谋盗窃公婆家存单、偷取存款的事实。两年前,杨小兰因创业失败,拖欠了朋友李金的工资,在李金多次的威逼催要下,杨小兰提出公婆家有两张银行存单,里面有四万多块钱,可以偷出来给李金,两人一拍即合。 

  20181110日,两人趁张大妈外出家中无人之际,潜入老人家中将存放于卧室的两张银行存单及老人的身份证偷出,得手的两人随即前往银行网点,由事先掌握密码的杨小兰通过柜台代理取款的方式将存单内的4万余元存款及利息全部取出,并将其交给了李金。同时,为避免两位老人发现家中存单失窃,李金通过QQ联系他人伪造了两张等面额的银行存单,并将其放置于两位老人的家中。 

  经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杨小兰与李金共谋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李金通过他人伪造银行存单,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与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2020929日,杨小兰被连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李金也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 

  检察官提醒:盗窃公婆等亲属家财物,如达到犯罪数额,仍然构成盗窃罪,虽然司法解释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但刑法上的“近亲属”仅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不包括公婆、岳母、连襟等姻亲关系。同时伪造银行存单即使未用作取款使用,仍然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供稿:连云港市连云区委政法委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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