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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建立长三角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

发布时间: 2020-09-28 文章来源: 作者:

  
  
  
  近日,2020年度沪苏浙皖司法厅(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协作会在安徽省召开。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一系列务实合作举措,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主持。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分管负责同志,依法治省(市)办秘书处及沪苏浙皖司法厅(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上,沪苏浙皖司法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长三角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工作方案》。
  成立该共同体,目标是搭建一个协同高效的平台,明确推动顶层制度设计、服务保障先行区域、完善地方法规体系等重点任务,提高政策协同水平,助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让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持续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发布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共同宣言》。
  宣言提出,三省一市司法行政机关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参与“两个循环”,坚持依法共治、政策共商、机制共创、资源共享,努力打造法治长三角共建共治共享升级版,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会上还发布了《长三角法治专家智库工作规则》及长三角法治专家智库名单。
  今后,相关专家将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就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相关问题提供决策咨询意见等,为区域法治协作提供高质量智库服务。
  会上还签署了《沪苏浙皖司法厅(局)2020-2021轮值年度区域合作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共有十项,覆盖立法、执法、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刑罚执行等领域,力求通过务实合作举措,全力推动下一年度区域法治协作取得实效。
  与会代表就沪苏浙皖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待修改完善后,提交下次沪苏浙皖依法治省(市)办区域协作会议审议。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在交流发言中指出,近年来,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司法部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和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加强与浙皖协同,深入推进区域合作、协同发展,“一体化”的理念、“一盘棋”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
  他表示,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大关键,与沪浙皖共同打造各扬所长、相互赋能,整体联动、融合共进的区域合作升级版,在加快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展现江苏司法行政人的担当作为。
  一是增强思想自觉,不断激发融合共进的内生动力,切实做到“一体化”理念再深化、“高质量”定位再明晰、“一盘棋”意识再强化。
  二是强化工作协同,全力抓好合作项目的落地见效,在“服务大局”“项目推进”“资源互补”“方法创新”等4个方面发力。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打造整体联动的亮点品牌。聚焦破解市域治理难题,推进非诉讼纠纷联调联治;聚焦打造对外开放高地,推进自贸区建设互融互通;聚焦夯实绿色发展根基,推进美丽长三角共建共创。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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