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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践行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9-11-04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近年来,沭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践行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沭阳经验”。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层级管理” 

  (一)加强领导,建立队伍,为矛盾化解提供组织保障。县“两办”专门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县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负责对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县、乡、村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40个乡镇场(街道)设立矛调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和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县480个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室、党员义务调解室、乡贤调解室。在公安机关设立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县住建局设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和房地产纠纷调处中心,县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县人社局和工会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处中心,县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县司法局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县卫健局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签订了维稳工作责任状,各单位建立了信访接待、矛盾化解、领导包案等工作运行机制,逐级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层层畅通信访渠道,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不出单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加大投入,强化考核,为矛盾化解提供经费保障。沭阳县委、县政府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乡、村调解员工资待遇由财政负担;司法局派驻县法院的调解员、各乡镇矛调中心调解员实行按件奖励,对法院委托调解的纠纷,成功化解一起奖励200元,成功协助县法院送达1名当事人奖励30元,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线索,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查实的,每提供1件,奖励100元。加强考核管理,把无讼村(居)创建、乡镇万人起诉率等指标纳入县综合目标考核,与平安建设考评挂钩,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评比活动,对各村(居)涉诉矛盾及纠纷化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得分位居全县前列的授予“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并给予适当奖励。人民调解员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工作考核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每半年对调解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调解员是财政供养人员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 

  2018年以来,沭阳县委、县政府先后投入4000万元,建立了沭阳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沭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沭阳县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中心,为维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夯实网格,细化管理,为矛盾化解提供平台保障。去年以来,沭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这篇“大文章”。依托县、乡、村1855个网格,配备1855名网格管理员。农村网格按照“一长四员”配备相关管理人员:即一名网格信息员、一名党建指导员、一名社区民警、一名调解员。城市社区按照“一长六员”进行配备:即一名专职网格员、一名党建指导员、一名治安员、一名调解员、一名物管员、一名社保员,其中乡镇场(街道)配备专职网格管理员40名,城市沭城、梦溪、南湖三街道配备网格管理员349名,由县人社局招聘上岗,其工资标准不低于村(居)支部书记工资的80%,每年需经费1000余万元,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明确各级网格员工作职责,制定了一系列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网格员每天在网格中进行巡查,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本网格内矛盾纠纷,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及时上报乡镇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由乡镇网格员提出指导意见,协助化解。乡镇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不能化解的,迅速上报县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由县网格管理服务中心通过转办、交办、督办方式,及时化解。沭阳县搭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了格内矛盾问题情况明、管理细、服务精、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的矛盾化解新格局。 

  沭阳县在桑墟镇树典创新矛盾纠纷化解“网格问政平台”,充分利用群众跳广场舞和演出的机会,由村网格长每半月向群众发布网格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引导群众依法反映问题。针对突出矛盾问题,把双方当事人请到场,摆事实、讲道理,让群众来评判,既解决了问题,又教育了群众。桑墟镇搭建“网格问政”平台的经验,受到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已在全县推广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分级诊疗” 

  (一)建立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县“三中心”实行每月一排查,乡镇场(街道)实行半月一排查,村(居)实行每周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制定对策措施,逐级进行化解。每年元旦、春节、全国“两会”、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组织集中排查,抓住影响本辖区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当场调处的,当场调处;不能当场调处的,组织力量集中调处,对调处不了的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逐级上报,由上一级调解组织协办调处。 

  (二)建立研判会办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对症下药”。县成立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研判会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三中心主要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场(街道)相应成立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研判会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上月排查出的突出矛盾纠纷、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研判会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分析研判会办会,提出预警对策措施,落实解决方案。 

  (三)建立督查考核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沭阳县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制定一系列督查、考核、奖惩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实行每季度督查考核,各乡镇场(街道)和县直单位实行每月一次督查考核。通过公开、透明的督查考核,推动基层和行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干部考核机制。将干部维稳工作绩效与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结合起来,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对维稳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对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考核细则,结合平时督查检查情况,合理进行综合评分,对先进单位,提请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考评结果居末位的乡镇、县直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列为重点管理单位,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近年来,沭阳县委、县政府集约多部门力量,不断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渠道,倾力打造“三室五中心”工作平台,构建具有沭阳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实现了齐抓共管、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局面。 

  (一)依托村(居)“三室”,重点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全县建立党员义务调解室480个,党员调解员2400人;建立乡贤调解室480个,乡贤调解员2800人;建立村(居)调解室480个,兼职调解员2400人。村(居)“三室”调解员由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群众老代表、乡贤能人组成,他们在群众中威望高、情况熟、说得响、化解群众身边矛盾纠纷效果好。沭阳县颜集镇周项村村民张超兄弟三人,家中80多岁老父亲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三人儿子、儿媳妇都不愿照顾老人,老人无奈之下找村党员义务调解室,党员调解员黄宜龙及时找老人的儿子、儿媳妇做思想工作,从法律和道德方面,对老人的儿子、儿媳妇进行说服教育。使他们认识了错误,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去年以来,村(居)“三室”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200起,其中,党员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2400起;乡贤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3500起;村(居)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3800起,走出了一条群众自治、自调、自管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 

  ()依托乡镇“两中心”,重点化解“一般”矛盾纠纷。在全县40个乡镇场(街道)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两中心”主要负责群众来访接待、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信息采集管理等项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了“资源在基层整合、队伍在基层组织、处置在基层开展、矛盾在基层化解”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去年以来,乡镇“两中心”共排查化解“一般”矛盾纠纷9550起,采集各类信息20万余条,上报县“三中心”疑难矛盾纠纷1400起,协调化解1380起,调解成功率98.6% 

  (三)依托部门“专业调解室”,重点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在全县相关部门设立“专业调解室”20个,主要对部门内矛盾纠纷进行有效化解。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通过“交调对接、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医调对接”等途径,进行合力化解。年以来,全县部门“专业调解室”共化解行业矛盾纠纷5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四)依托县“三中心”,重点化解“疑难”矛盾纠纷。近年来,沭阳县委、县政府整合人力、物力资源,精心打造县“三中心”,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 

  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创新“四量”工作法:即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包案化解积案“减存量”;发挥县级工作组能动作用,攻坚克难“防变量”;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就地化解矛盾“控增量”;发挥奖惩机制激励作用,调动基层积极性“提质量”。今年国庆期间,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211352人次,其中县领导接访48151人次,群众来访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交办督办,限期办结。 

  县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创新推行“六联工作机制”:即阵地联合、流程联通、矛盾联调、机制联动、制度联商、执法联办,有效控制信访增量,减少存量。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0111529人次,其中法律释明590批,劝返318批,转办103批,完成30起案件受害人的司法求助,救助资金113元。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新“一次”办好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落实“减证便民”措施,开展日常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公证便民服务等工作,为群众提供 “一站式”法律服务。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850人次,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500余起,为民办理公证43000件,帮助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5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层级管理、分级诊疗、多元化解创新做法,被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李荣景批示推广;被中共宿迁市委“工作简报”第11期刊登转发;并被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选入“全省政法调研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汇编。  (作者系沭阳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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