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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打造“法润沙洲”品牌,增强群众法治幸福感

发布时间: 2020-09-21 文章来源: 张家港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江苏张家港市上下紧密联动、创新创优,打造“法润沙洲”品牌,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加强,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显著增强,群众法治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工作机制保障有力 重点内容宣传有方

  “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专题文艺演出

  6月初,“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文艺演出活动陆续在张家港市商圈、区镇等地举行,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带去了一场场精彩的法治文化盛宴。演出把安全生产法律常识融入歌舞、小品、话剧等表演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生动真实的画面、诙谐幽默的语句向现场观众普及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传递了安全生产理念。

  张家港市把普法宣传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工作,纳入五年规划、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各项指标。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夯实,普法组织、队伍日渐完善规范,普法平台、载体不断更新升级,法治宣传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度融合。人大定期督查“七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政协加强全市普法工作监督,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全市学法用法氛围浓厚。

  张家港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联合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宪法主题讲座、宪法主题摄影作品展、我与宪法同框、宪法知识竞答等活动,制作多部宪法微视频巡回播放。大新镇、金港镇长江村等地专门打造宪法主题公园、广场,实现全方位多载体宪法学习模式。各部门、各区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疫情防控·与法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等。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各类主题宣传海报、线上课堂、以案释法等普法产品全面覆盖、宣传到位。

  重点对象学法有效 法治文化建设有质

  校园宪法主题班会

  目前,张家港市150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均配备法治副校长,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第一课”,开展“法治教师业务培训”“模拟法庭”“游园学法”“风信子计划”“少年警校”等普法活动,依托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实现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员培训。开展“法润沙洲”系列活动,推动法律进工地、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商圈,“法润虹筑”“法企同行”“法治村居行”“新市民法律知识竞赛”“法爱护航家长学校”等普法项目助力各类群体学法用法。

  张家港市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中心组学法、会议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规范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学法培训,开设“法治张家港”圆桌论坛,组织优秀法治案例征集分享,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严格执法的意识理念。

  冶金园(锦丰镇)新建法治文化主题园

  与此同时,张家港市持续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各区镇建成“一镇一中心阵地”。冶金园(锦丰镇)新建法治文化主题园,并承办第九届法治文化月启动仪式;经开区(杨舍镇)建成“影院学法点”;乐余镇打造法治文化圈,形成法治文化辐射带;南丰镇推动“一社区一普法”景观,打通居民学法“最后一公里”。张家港市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连续3年策划“法在身边”“法治的力量”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创作一批脍炙人口的法治文化作品,形成法治书画、文学、案例、课件、视频、文创作品库。苏州市青少年法治故事大赛、苏州市宪法法治文艺作品汇演活动在张家港市各地举办,法治文化进一步深入人心。连续十年坚持《学法导读》《律师说法》《张家港普法》等空中线上普法载体,市民学法环境进一步优化。

  密切联系社情民情 基层治理推进有序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事关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全国文明村——永联村通过创新乡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永联村密切联系社情民情,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打造了村民议事厅,使村民自治、基层民主法治看得见、摸得着。永联村村民议事厅有200多个座位,建有可供非参会对象旁听、实时观看的参观通道和同步直播LED大屏,充分保障非参会代表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代表权利透明运行。凡是涉及居民、社员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在这里先后表决通过了20多项村规民约,确保了村民民主议事的权利,拓宽了农民政治参与渠道,激发了乡村民主自治活力。

  张家港市各司法执法部门、各区镇密切联系社情民情,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整改,围绕安全生产、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基层依法规范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推动网格管理、美化村容村貌,乡村文明与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开展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回头看”行动,有效发挥267个“法润民生群”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服务作用,南丰镇永联村、保税区(金港镇)长江村高标准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

   
供稿:苏州市委政法委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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