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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艳:用力用心用情的法援人

发布时间: 2020-09-14 文章来源: 作者:

践行训词精神

扛起使命担当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梁艳,无锡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十六年来,秉持“法援为民、应援尽援”理念,推行“五心”服务模式,打响宜兴法援品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0余件。她带领团队深入基层、协调各方资源,先后在全市18个镇(园区)街道、311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她的带领下,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办案质效始终位居全省前列,连续三次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她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十佳法律援助办案能手”“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秉持真情法援工作信条

 

一年前,坐着轮椅的胡某独自来到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胡某乘坐丈夫车辆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致严重伤残,而丈夫却对其不闻不问,胡某没有生活来源,百般无奈下,听人介绍,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中心求助。梁艳询问了相关情况后,认为胡某符合受援条件,决定受理。

 

胡某家住张渚镇,离法援中心需要40分钟车程,为了让胡某少跑路不跑路,梁艳自己驾车,主动上门服务,多方奔波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有次,梁艳在走前偷偷在胡某口袋中塞上三百块,胡某发现后,打电话给梁艳,开口第一声“梁姐”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最终,法庭支持了他们的诉求,判决胡某每月获取扶养费1500元。判决后,梁艳还主动关注胡某的后续生活问题,开展延伸服务,深入咨询了解残疾人扶助政策,第一时间帮助她办理相关手续。

 

法条和案件是冰冷的,但背后的人和生活是鲜活的。在我们看来,案子涉及金额可能不大,但是对这些困难群众来说,就是天大的事,就是救命的钱,就是生活下去的希望!”梁艳经常这样叮嘱中心工作人员。

 

“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律援助无小案。”这是梁艳工作之初给自己定下的“规矩”,也是她工作时一直遵循的准则,现在也成了宜兴法援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共同信条。她组织中心与驻宜部队共建法律服务平台,与民政、残联及共青妇等部门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构建起了盖边沉底、覆盖城乡、全时响应的网格体系,打通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

 

近三年,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平均每年收到感谢锦旗(信)100多面(封)。

 

打造法援惠民“宜兴品牌”

 

在梁艳看来,法律援助不仅要做到应援尽援,还要在尽援优援上下苦功。

 

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越来越大,对法律援助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梁艳参与成立援助模式改革调研组,调研提出“集中办案”模式。在宜兴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专门招聘了2名专职办案人员,在全省率先开始实行统一受理、自办为主、指派为辅的集中办案模式,彻底激活法援工作活力。

 

2013年,遴选组建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形成专兼结合、召之能战的专业工作网络。


10多年来,法援中心专职办案的律师已经扩展至13人,平均每年办理案件超过1500件。

 

为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回访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梁艳还主持参与制定《法律援助办案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标准细则》等16项管理机制,实现全流程管理;建立百分百回访机制,提升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确保办案质效位居全省前列,法援“宜兴模式”在江苏叫响。

 

主动靠前化解矛盾

 

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维护权益,一直是梁艳认为法援工作的价值所在。近年来,梁艳在工作中始终注重发挥法援团队的专业素养,积极靠前,参与处置各种重大矛盾纠纷,用心用情守护一方和谐。

 

去年,长深高速宜兴段“9.28”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梁艳主动请缨,第一时间带领法援中心全体同志投入工作,坚守第一线,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为将矛盾消灭在萌芽,她主导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组织法援团队入社区、进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积极守法、遇事找法,全面提升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推动法援、矛调、行政复议、仲裁、律所等多方协同,定期排查承办案件,梳理难点、热点案件,动态追踪管理,形成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格局。

 

此外,在劳动纠纷、下岗失业工人权益保障、土地承包纠纷等群体性矛盾发生较多的案件领域,建立提前介入机制,积极推动矛盾发现在早,处置在小。16年来,梁艳参与处置了20余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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