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网

省直网站
长安网群

王可:赤胆忠心守平安

发布时间: 2016-08-17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他,一直奋斗在基层公安工作一线,是埋头苦干的“拼命三郎”,是严惩犯罪的“铁军先锋”,同时也是克己奉公的“百姓亲人”,在平凡中坚守,在奉献中绽放,他,是战斗在前线的每一个人民警察的缩影……

  王可,大学本科文化,1981年出生,2004年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现任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分局茅村派出所副所长。王可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业绩得到了群众和领导的高度认可,2013年以来先后多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分局人民满意警察等荣誉,2014年被徐州市禁毒委员会评为禁毒先进个人,2015年在禁毒会战行动中被授予嘉奖荣誉称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的“拼命三郎”

  王可自2004年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基层公安工作一线,在工作上,王可是单位出了名的“牛脾气”,工作起来是“死心眼”,每次领派给他的案子,别人躲都躲不及,他却“欣喜若狂”,仿佛案件就是一次次战斗的“集结号”,几乎他办理的每起案件,他都能胜利凯旋。

  2016年6月中旬,王可配合分局经侦大队到广州办理一起经侦案件,在刚上高铁上的时候,王可感觉左眼不舒服,因前两天办理的一起打架案件,连续3天都在加班加点致使眼睛发炎,他没有告诉任何人眼睛不舒服,也没有去医院检查,忍着疼痛,直至从广州将嫌疑人押解回派出所审查完毕后才到医院就诊。到医院医生诊断后发现王可眼部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造成发炎流脓,医生严肃地质问王可,而他只是呵呵一笑。最后医生将左眼皮下面下了个引流管,将里面的脓水引出来,整个左眼都包扎起来了,医生千叮咛万嘱咐说:一定得回家休息千万不能再劳累了。第二天王可案件队办理的案件一个逃犯在辽宁省葫芦岛抓获,所长让王可在家养伤,安排其他人去,但王可坚决不同意,眼睛上带着纱布,在匆匆吃完一碗泡面后,忍着疼痛又迅速赶往葫芦岛带逃犯了。他就是这样,始终忘我的工作,却是从来没有怨言。因为他知道,早一刻将犯罪分子抓捕归案,威胁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隐患就会早一点消失,这也是人民警察的崇高职责。

  攻坚克难,严惩犯罪的“铁军先锋”

  2013年底至2014年5月份期间,铜山区柳新辖区接连发生多起盗窃货车柴油案件,该案涉及受害人数多,案值数额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面对群众的期盼,王可加强巡逻防范,终于明确犯罪嫌疑人。2014年6月,王可等人在柳泉镇将犯罪嫌疑人魏某、王某等人抓获,经过几天几夜的审查,破获柳新、茅村、柳泉、利国、刘集及徐州市区路边货车柴油被盗案件100余起,案值20余万元,广大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在禁毒会战期间,王可一边梳理辖区内的在册吸毒人员,一边在接处警及办理案件期间注意发现吸毒可疑人员,同时利用在辖区内比较熟悉的优势,积极搜集涉毒案件线索,他和战友们不分昼夜,任劳任怨,连续作战,冒着生命危险,和违法犯罪分子巧妙周旋。先后抓获各类涉毒人员60余人,有效的消除了辖区社会治安隐患,净化了社会环境,展现了徐州公安铁军“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昂扬斗志。

  无私奉献,克己奉公的“百姓亲人”

  面对罪犯,王可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而面对群众,他心怀感念,春风送暖,群众的理解称赞就是最大的奖赏。时常在茅村镇的乡间地头,常常会看见他入户走访、治安巡逻的身影,用自己点点滴滴的细致工作默默诠释着“徐州公安铁军”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十余年来,王可同志披星戴月、风餐露宿、彻夜工作是常事,在外地追查线索或者抓捕嫌疑人一、两个月也不能回家。别人是不回家给家里打招呼,而他是回家给家里打招呼,没有多少时间照顾父母和家庭,他把对亲人的爱和愧疚深深地埋在了心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王可同志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丝不苟地履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扎实的作风战斗在最前线,以过硬精湛的本领屡破大要案,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勤奋工作,把一腔热血全部倾注在公安工作上,无怨无悔,在平凡中绽放光芒。

   
供稿:
责编:
【加入收藏】 【关闭窗口】 【打印此文】
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