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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玉琴:检察“精算师”

发布时间: 2016-06-16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2000年8月,刚考进吴江检察院时,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的潘玉琴,无论如何也不会料到,自己在检察院会与“数字”结缘。

  从反贪局内勤、到案件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再到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主任,从检16年,潘玉琴的检察生涯可是说都是在用数字书写。

  让数字说实话,还原案件真相

  众所周知,查办挪用公款案件,要审查大量财务资料。为此,作为当时反贪局唯一的女干警,潘玉琴不断刻苦专研财务知识和会计审查方法,几年的磨练,她对反贪查账的程序、步骤、方式和策略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

  在查办某村会计周某挪用公款、某村会计吴某挪用公款、某国有公司震泽分公司报账员沈某挪用公款等一批案件中,心细的潘玉琴没有图省事,而是从一张张财务凭证入手,选择逐笔审核资金去向。

  她还记得,在办理一起挪用公款案期间,由于多年来挪用达百余次,连嫌疑人自己都无法说清所有的犯罪事实。作为案件承办人,她“傻乎乎”地调取了五大箱的财务账册,采用最原始,但也是最全面的办法,逐一审查各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仔细固定和评判每条可疑财务记录,最终查清了事实真相,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10年的反贪生涯,潘玉琴还一直兼任内勤,制表格、填数字、存档备案……面对大堆密密麻麻的表格和干巴巴的数字,10年间“零差错”的记录至今还仍由她保持着。

  让监管更精细,解决案件瑕疵

  2010年9月,潘玉琴开始担任案管科副科长,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统计分析等成为她的“主业”,工作可以说更加地繁琐、枯燥。她要对全院司法办案过程开展实时、动态的监督,随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办理中的不规范问题。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是否及时、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案卡填录是否准确……如果能确保所有案件在受理、退查、审结、判决等环节始终规范有序,她觉得作为一名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纠察队员”,即使再辛苦点也值得。

  2013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在江苏全省检察机关上线运行。身为该系统的操作管理人员,她认真学习各检察业务工作常用流程,针对出现的操作不熟练、填录不规范等问题,她制作了详细的操作流程、案卡填录范本以供使用,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同时,她也积极处理遇到的各类问题。每一次系统升级,她也都要先学一步,掌握升级所解决的问题,关注升级后可能产生的新问题,及时提醒办案人员注意,为系统的顺畅运行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保障。

  让公开成常态,释放检察正能量

  2014年6月,该院成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紧接着又搭建了检务信息网上公开平台。从此,每天发布案件信息,成了潘玉琴的又一项“必修课”。 两年来,潘玉琴复核并公开各类法律文书323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5648条、重大案件信息66条。在全市检察机关中,该院不管是公开数量,还是公开比例都名列前茅。

  而对潘玉琴来说,这已不单单是自己的职责,她深知这一举措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也成为该院深入规范司法行为的有力抓手。“你这份拟公开的《起诉书》上证人的姓名没有按规定隐匿。” “该案判决生效已快十天了,相关文书要抓紧公开。”也正因为如此,即便类似这种琐碎的“小节”问题,她都会不厌其烦地及时告知案件承办人。

  “你好,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请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我院主页上有信箱,电话是63969015,实名举报的话会当面答复。”今年6月初,潘玉琴在线答复了一条网友的咨询。

  随着“互联网+”思维的不断深入和融合,潘玉琴已逐渐成为该院深化检察为民服务工作的一扇“窗户”。 作为中心主任,潘玉琴坚持提供实时的、点对点的检察服务,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让检察生涯在“数字”中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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