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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使者照亮迷途孩子们的前行之路

发布时间: 2016-05-04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2016年4月25日,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活动正式揭晓。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张红,喜获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提名奖,成为江苏省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 

  荣誉背后,是张红始终如一的担当、执着和守望。在未检工作的舞台上,她用全部温暖点亮关爱之灯,照亮迷途孩子们的前行之路,也使铜山未检成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担当:办理“全国首例” 

  2013年以来,张红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38件162人。然而,她“案结情未了”,又结合司法办案,继续关注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 

  在办理10岁女孩小玲被性侵一案时,张红了解到,小玲被母亲遗弃、被父亲性侵,深深为之担忧,发自内心的母爱油然而生。 

  如何让小玲永远脱离父亲的魔爪,给她一个真正的家,护佑她健康成长?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撤销父母监护权的规定都过于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恰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布,对于撤销监护权作出了相关规定。张红,敢不敢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检察长吕青的支持,给了她信心和力量。 

  2015年1月5日,铜山区检察院发出督促民政部门向法院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检察建议书。最终,法院依法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民政部门取得了对小玲的监护权,并委托一直以来照顾小玲的张女士代为抚养。 

  这份凝聚无数心血和汗水的检察建议,激活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僵尸条款,成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被写入《中国人权白皮书》、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妇女儿童保护十大优秀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执着:斩断“侵权黑手” 

  2013年,张红办理小程抢劫案时,发现小程是个孤儿,以前表现较好,遂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理。 

  在帮助小程办理孤儿救助金时,张红却发现,小程早已被纳入孤儿救助的范围。这笔钱到哪里去了?该院反贪局及时介入,很快查明,4名民政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贪污孤儿救助金20余万元。该案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铜山区检察院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开展孤儿救助金专项治理活动,清退超龄儿童37人,撤销不符合救助条件12人,并将19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2014年5月,该院牵头辖区14家职能部门出台《建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协作保护体系的意见》,调动一切力量在未成年人完成学业、参加技能培训、办理低保医保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帮助,先后帮助12名涉案青少年完成复学和就业,帮助6名涉案青少年办理了低保医保。 

  守望:浇灌“彼岸之花” 

  一路用心守候,用爱守望。张红带领铜山未检团队,以法治的思维,立足执法办案,积极推进法律维权、犯罪预防、社会帮教等多元化职能的履行,形成以检察机关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维权模式。 

  2013年3月,针对未成年嫌疑人缺乏物质救助的情况,张红关于设立“检爱”基金的倡议,得到全院干警一致响应,先后救助涉案未成年人13人。 

  2013年6月,铜山区检察院《检爱》微电影制作完成,并荣获全国微电影大赛三等奖和首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该片检察官原型和主演都是张红。 

  2014年1月,张红在全市率先将民营心理咨询机构纳入心理支持直通点,并成功争取财政资金购买该服务。 

  2015年5月,铜山区检察院的“检爱筑梦”荣获“创新事例特别奖”,并在江苏省公益创投大赛中成为检察机关唯一获奖项目。2015年12月,该院以高票参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张红两次被徐州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徐州市“十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5年11月,张红被最高检推荐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 

  张红说:她愿张开翅膀化作阳光使者,给每一个稚弱的孩子以温暖、温情和母亲般的爱,就像给予阳光、空气和水,因为,这是生命所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物质,没有东西可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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