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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政法委建立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

发布时间: 2019-11-25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司法救助制度是党和政府保障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长期以来,南通市崇川区政法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细致考量救助主体多样需求,针对传统救助手段单一、资金来源不足、救助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创设性地建立了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有效摆脱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助误区,形成了法律援助、心理抚慰、经济帮扶为一体的大救助格局。

  一、全面联动,构建多元主体。一是领导小组整体统筹。印发《关于建立崇川区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牵头区政法各单位、区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街道等部门,成立崇川区多元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改变过去政法各单位单打独斗,缺乏后续工作延伸的工作格局。二是政法部门左右协调。区政法各单位着眼为司法救助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优惠的司法服务。区法院及时审查并减免相关诉讼费用,保障困难群众充分行使诉讼的权利。区司法局根据司法救助对象的申请,为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救助。三是相关单位内外衔接。为满足救助对象的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需求,办案机关、被救助人住所地或暂住地街道对救助申请人开展法律教导和宣传引导,对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受害人、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同时,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由民政局为因案增贫、因案制贫、因案返贫的救助人提供必要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区残联为残疾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康复、就业、扶贫、用品用具、社会服务等救助。区红十字会对特困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救助对象进行必要的社会服务、募捐救助等活动。

  二、“三抓三促”,满足多元需求。一是抓矛盾缓解促稳定和谐。法理不明,愤懑难平。在开展多元司法救助的过程中,崇川区政法委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始终,努力帮助救助申请人建立法治思维,鼓励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及时消除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杜绝信访转化的风险。二是抓心理疏导促人文关怀。将救助视野从物质领域向精神领域不断延伸。依托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小白心理工作室,由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工作人员对因受到侵害而导致心理创伤的被救助人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减压,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在我区过往的几起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救助实践中,心理疏导工作使得被救助家庭真切地体会到了政府的温切关怀,让被侵害未成年人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三是抓宣传引导促司法公信。区政法各部门及各街道在做好多元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选取具有警示意义的救助案例作为宣传素材,有计划地开展法制教育,保障司法公信力,提升多元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三、逐级审批,实施多元决策。崇川区政法委在开展多元司法救助过程中,谨防救助功能异化,保证司法救助规范申请、严格发放、精准救助。一是主动告知,多头受理。区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权力告知,强化线索挖掘,遇有符合条件的案件,由办案部门进行初审,确保递交材料完整、真实、规范。二是集中讨论,专家审批。从法学专家、法学理事会、政协委员、专职律师中选聘一批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司法救助审核专家成员库,随机抽取部分专家组成司法救助专家审核组,在10个工作日内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对政法各单位提交的救助申请进行审批。三是定期督导,严格追责。随案建立司法救助案件台账,及时向司法救助专家审核组报送上一年度救助资金发放的明细,接受司法救助专家审核组的督导,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违反规定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骗取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相关人员,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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