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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创平安,多措并举入人心 ——南京市各部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9-06-18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政权巩固。

  自2018年1月23日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京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咬定“三个显著提升”和“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总体目标不放松,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积极主动作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实施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整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象,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及扫黑办主任例会制度,多次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各成员部门相应成立专项斗争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充分履职、协调推进,构建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组织架构,实行规范化、实体化运作。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变形。

  市公安局抽调近60名警力设立实体化运作的扫黑办,下设综合协调组、线索统筹组、案件侦办组、情报研判组和督导检查组5个专项工作组;设立举报受理、线索核查2个中心,专人负责、分头落实各方面工作。

  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则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直接办理黑恶案件和出庭公诉。抽调全市最优秀的办案骨干组成了16个专业化办案组,组建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坚持提前介入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提供补证意见建议,提升侦查取证的及时性合法性。

  市法院全体院领导带队分赴全市12个基层法院开展专项督导,强化各级干警责任意识,对照市委、市扫黑办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与此同时,各级各部门制定系列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摸排线索,开展集中整治,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

  围绕中央提出的“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部署要求,各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履职,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摸排线索

  南京市各部门全面梳理近年来涉黑涉恶信息线索,围绕重点行业边查边改边推进,对群众反映的线索,第一时间启动摸底调查,对黑恶势力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线索举报受理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微信和邮箱,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成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制定了线索排查、受理、流转、反馈等工作规范,落实专班、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化、流程化开展线索管理和核查工作,全力保证核查工作高效开展。

  检察院对线索排查力求全面,以“一案三查”“两个必问”增强深挖彻查意识。近一个月以来,对所有在办案件同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4月30日至6月10日,新增涉恶涉恶线索117条、“保护伞”线索57条,均按程序移送扫黑办。

  市建委坚持建设领域行业监管覆盖到哪里,线索排查就跟到哪里。围绕招投标监管、建筑市场管理、工地质量安全、燃气行业管理等进行重点排查,紧抓到底。

  城管系统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主要包括非法运输渣土、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及暴力抗法,以及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私设渣土弃置场地、非法运输渣土充当“保护伞”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除了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对涉黑涉恶主体有针对性地采取资质审查、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措施,主动开展重点领域行业乱象整治行动。

  结合文化和旅游领域工作实际,市文化和旅游局着力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执法巡查。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注重抓好日常监管,坚决打击“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通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就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黑”“恶”“乱”等问题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广泛组织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宣传先行,舆论先导,声势再造,按照全方位、多渠道、无死角的工作标准,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央督导组以及全市各级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其他举报方式。严格做到举报电话有人接,举报信件有人收、收集的相关线索有人及时跟进,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

  据了解,各级各部门通过入户宣传、政策宣讲、宣传阵地全覆盖等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了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市司法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纳入2019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在戒毒所、公证处、司法所等区域,结合“国家宪法日”“4.8司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利用“法治惠民大讲堂”“农民工学法周”等法治宣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开展宣传。组织指导各区法宣办结合实际情况,围绕旅游景区、农村赶集、法治巡讲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并印发由“六合法治农民画”艺术家创作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海报,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

  税务系统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及应知应会手册,开展应知应会测试。在办税服务厅等场所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口号、宣传动漫,悬挂扫黑除恶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结合日常工作,提高纳税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依托“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载体,开设扫黑除恶知识讲堂,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民政系统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展播窗口、主题宣传栏等各类民政宣传阵地,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进一步助力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目前共悬挂条幅1500余条,电子屏1200余块,张贴宣传画报6000余张,集中宣传600余次。

  发起凌厉攻势,切实打伞破网

  公检法机关持续加强协作沟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证据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市公安局坚持从南京实际和人民群众反映出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先后组织打击“套路贷”和暴力讨债犯罪、打击整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沙霸”“水泥霸”“钟山二号”涉黑恶分子集中收网行动等5次专项行动,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

  2018年4月初,全市组织近千名警力开展了一次涉贷类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在67个抓捕点统一收网,摧毁了一批涉“套路贷”、暴力讨债类团伙,抓获了一批涉案嫌疑人,震慑效果明显。今年以来涉黑涉恶发案同比下降40%,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及20余人的涉黑案件仅用5天就作出了批捕决定;提前介入审查案件事实,一个月内提起公诉……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就涉黑涉恶案件共依法批捕390人,提起公诉392人,办案总体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今年5月17日,南京市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依法公开对麻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张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袁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朱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5件涉恶案件共判决28名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依法适用财产刑,对违法所得及犯罪工具予以追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一批批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被绳之以法,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极大地震慑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

  专项斗争既要扫黑除恶,更要打“伞”破“网”。南京市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根据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案件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6月1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64人,其中“保护伞”11人、涉黑涉恶腐败19人、实施问责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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