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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扫黑 铁腕除恶——南京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 2019-06-18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

  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南京市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雷霆的实际行动、顽强的工作韧劲,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扫出了朗朗乾坤、盈盈正气。

  一年多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了金陵大地的海晏河清,扫出了800多万南京市民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去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好评率达95.39%,重点地区治安满意度达96%以上。今年一季度,全市群众安全感达97.9%,再创历史新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摸排线索,坚决依法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10日,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8个,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4.44亿元;检察机关对7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23人、2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10人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4个黑社会性质组织57人、1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1人做出判决。

  勇于担当 提高站位强责任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迅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战略性、全局性位置进行谋划和推进。全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调研督导、统筹协调。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各区、各部门主动作为、齐抓共管,始终把专项斗争牢牢抓在手上。

  期间,为统筹推进我市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围绕年度工作、线索摸排、宣传发动、举报奖励、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等制定配套文件。全市先后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总体工作,研究重要事项。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和党建考核体系,确保目标明确、措施细化,行之有效、行之久远。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政法委挂牌驻点办公,实行常态化、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各区、各部门也相应成立扫黑办、逐级传导,构建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组织架构。

  紧盯线索 广泛发动聚合力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我市切实统一思想、严密措施、压实责任,牢牢抓住线索这一关键环节,紧紧围绕专项斗争阶段性目标要求,通过发动群众、警情梳理、行业管控、重点摸排等渠道,在保持线索增量、落实核查“清零”的同时,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对黑恶势力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

  据了解,南京市对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的十类打击重点,充分回应群众意见,分类细化为23个具体类型,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最大程度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一年多来,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张贴扫黑除恶主题标语、海报、通告,深入社区召开座谈会、宣讲会,以案释法、正面宣传,提高群众辨别能力,使一批隐藏变异的黑恶势力无处藏身、浮出水面。

  与此同时,开通举报电话、微信、邮箱、网站等多途径举报方式,出台最高20万元举报奖励政策,发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深入走访排查,扩大线索来源。

  截至6月10日,全市共接到有效线索1864条,共奖励举报群众20人、兑现奖金14.5万元。

  精准打击 依法严惩提质效

  撒天网,出重拳。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政法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把打击锋芒始终指向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危害性巨大的十类重点案件,主动进攻、重拳出击,围绕打击整治“黄赌毒”“套路贷”“软暴力讨债”“小区砂霸、水泥霸”等黑恶犯罪,公安机关组织多轮次集中打击行动,成功打掉一批黑恶势力。

  2018年3月,六合区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开展专案侦查,相继将单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2018年4月,江北新区王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15名犯罪嫌疑人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4月,江宁区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后集中收网,抓获以朱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4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9月,高淳区公安分局集中实施抓捕,成功破获一个实施“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王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12月,浦口区周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移送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2月,市公安局组织近百警力,对尹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集中收网,一举抓获24名犯罪嫌疑人。

  2019年5月17日,南京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依法公开对麻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张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袁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朱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

  ……

  打“伞”破“网” 深挖彻查再加力

  专项斗争既要扫黑除恶,更要打“伞”破“网”。我市把扫黑除恶作为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的重要抓手,纳入巡察工作,打击幕后“保护伞”。

  根据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案件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截至6月1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64人,其中“保护伞”11人、涉黑涉恶腐败19人、实施问责34人。

  市纪委监委坚持与市扫黑办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核查、定期会商制度。对市扫黑办移送的线索,第一时间分析处置,及时转办核查并通报反馈。制定《市纪委监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流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手册》,通过跟踪督办、现场抽查、内部通报等形式,确保2018年度问题线索按时全部办结,2019年受理的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

  我市惩腐打“伞”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战役提供了坚强保障。

  齐抓共管 综合治理见成效

  我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紧盯治安乱点、行业乱象,突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通过扎实工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是抓好重点行业清查。完善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监管漏洞反查整改等制度,围绕非法放贷、渣土运输、货车挂靠、“黑救护车”、黄牛宰客、出租车勾结娱乐场所非法牟利、物业管理行业垄断经营、保健市场经营乱象等8个方面,组织相关专题研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将开展专项斗争与治安重点地区整治相结合,把涉黑涉恶警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作为治安整治的重要依据,每年确定市级治安重点地区2个、区级治安重点地区24个,连续两年将传销、非法集资等作为市级突出治安问题予以重点整治。去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好评率达95.39%,重点地区治安满意度达96%以上。

  三是融入网格社会治理。将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与扫黑除恶工作有机结合,以城乡社区网格为基础,依托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资源,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等力量,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协作机制,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目前,全市以12853个网格、3万余名网格员、50万名平安志愿者为基础,依托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平安志愿者工作站,构筑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铜墙铁壁。

  四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我市把开展专项斗争纳入党建工作要点,扎实整顿提升村、社区软弱后进党组织121个,建立村、社区“两委”人员联审机制,完成10576名“两委”人员“过筛子”,排查出受到各类处理人员564人,全部分类作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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