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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秦淮区检法两长同庭履职向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

发布时间: 2019-05-21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鲍某林等4人敲诈勒索案。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宁平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秦淮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焱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庭审全程互联网直播。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秦淮区检法两长首次同庭共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体现了秦淮区检法两院向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和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8月,被告人鲍某林、鲍某俊以本市秦淮区莫愁路227号“新动感KTV”作为犯罪地点,聘用被告人谢某禄作为该场所经理、被告人张某作为该场所“妈咪”,后又招募、培训10余名女性作为陪侍人员,在该地点实施“素质场”模式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并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具体是由被告人鲍某林等人通过给予好处费、分成等方式让出租车司机以“消费便宜”、“好玩”等理由诱骗外地乘客到该场所消费,该场所女性陪侍人员作为陪酒女在包间内通过对被害人进行欺诈、误导性“套路消费”大量增加被害人消费金额,待被害人对结账金额提出异议时,由被告人张某等人采用言语威胁、堵门等“软暴力”手段胁迫不愿付钱的被害人“买单”。2018年8月至11月期间,该场所采取上述手段敲诈勒索被害人王某某等18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秦淮区院检察长陆宁平作为案件承办人,全流程亲历性办理该案,详细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在案件各被告人均拒不认罪,且不同程度否认自己在该场所内作用的情况下,多次详细核实在案相关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和证人证言,尤其是综合各被告人均有在类似KTV场所既往从业经历或者行政处罚劣迹等证据材料,准确认定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撰写5万余字90余页的案件审查报告。为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彻底实现对黑恶势力犯罪“打财断血”的要求,秦淮区院在办案过程中及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侦查机关做好对黑恶势力涉案财产的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各项工作,截止提起公诉前,侦查机关在该案中共查封、冻结被告人鲍某林等人账户财产人民币200余万元。在庭审过程中,针对各被告人均不同程度否认以往供述、避重就轻企图为自己减轻罪责等态度,公诉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详细讯问和证据出示。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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