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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各部门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 2019-05-13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近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深化、再落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目前,南京市各部门对照省督导重点任务清单,全面做好涉黑涉恶势力的排查工作,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安机关: 

  全力开展案件侦办,线索核查攻坚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专项斗争阶段性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取得了显著战果。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围绕打击整治“黄赌毒”“套路贷”“软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犯罪,先后组织开展4轮集中打击行动,在全市形成了强大震慑,全市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得到明显遏制。今年以来,全市黑恶案件同比下降20%。 

  同时,围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专门成立线索举报受理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微信和邮箱,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围绕案件和线索“双清零”目标,抽调40名警力成立核查中心,规范化、流程化开展线索管理和核查工作。 

  检察院: 

  “打准打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南京还打出了协同治理黑恶势力问题的“组合拳”。记者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组建16个专业办案团队,市区两级院检察长亲自办案,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工作。 

  另外,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市公安局、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部署开展打击“套路贷”、暴力讨债等专项行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 

  法院: 

  打击黑恶势力“不手软、不失手” 

  记者了解到,为了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健全完善线索快速移送机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职务犯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不手软、不失手”,对新型犯罪重视“斩草除根”,这也是南京法院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充分体现。 

  各区法院还积极进行典型案例宣传,讲解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使广大群众清楚什么是“黑”什么是“恶”,让广大群众认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两级法院已立案受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件85人,审结4件54人,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件125人,审结6件64人,受理恶势力案件8件42人,审结7件35人。 

   交通部门: 

  开通扫黑除恶举报专线 

  为了打击黑恶势力,近日南京交通部门对出租汽车候客站点勾结黄牛,坑蒙拐骗乘客谋取不当利益的;从业人员在客运枢纽、商贸区域、旅游景区欺行霸市的;从业人员伙同各类消费场所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生产、销售、安装出租汽车计价器作弊器的四类涉及出租汽车行业(包含网络预约出租车)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25-52629903,就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黑”“恶”“乱”等问题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城管、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自去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京市城管系统重点打击涉黑涉恶问题,包括非法运输渣土、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及暴力抗法等。下一步,全市城管系统将重点围绕渣土运输、城市规划等方面,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南京市场监管系统、卫生健康系统等均召开推进会要求各单位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任,严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打击黑恶势力需要您的参与 

  扫黑除恶是人民的战争,还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如果您有涉黑涉恶线索,请拨打南京市扫黑办接收涉黑恶犯罪线索的举报电话:025-8442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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