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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护路办积极推动无人机规章建设保障高铁及车站地区安全

发布时间: 2018-11-09 文章来源: 省护路办 作者:

  “禁止民用无人机在车站、码头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飞行;禁止在铁路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飞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无锡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中多次、明确地提出了确保铁路及车站安全的条规,让无人机在铁路周边的无序飞行戴上了紧箍咒,画上了句号。这些条规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无锡市护路办和无锡路地公安机关始终以保障线路安全为核心,顺应形势,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无人机管控建章立制的建设成果。 

  近年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简称“无人机”)日益普及,使用率不断提升,部分无人机经常在线路周边起飞,致使多地高速线路内发生无人机坠落事件,严重影响高铁运行安全。面对应用与管理脱节的现状,无锡市护路办深刻意识到加强铁路周边无人机管控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一方面协同铁路公安对无人机坠落线路事件进行梳理总结,逐一分析案例,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另一方面主动与无锡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接,充分利用工作例会等时机,反复强调将铁路周边纳入无人机禁飞区的重要性。 

  在了解无锡市即将出台无人机管理办法后,无锡市护路办积极响应,主动协调无锡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地护路办,结合铁路沿线安装视频监控等工作,实地查看高速铁路沿线情况,并以近年来沪宁城际高铁因无人机坠落线路致使高铁晚点的事件为例,从实际出发,深刻分析后果,以更加专业的角度,直观地解读无人机在线路周边起飞的危害性。同时,积极向政府法制办提供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达成将铁路周边纳入无人机禁飞区的意向。 

  与此同时,护路办通过持续反复地沟通和汇报,无锡市人民政府以“第162号政府令”出台了《无锡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对民用无人机注册登记、飞行报备及安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界定了无人机起飞要求,明确将车站周边和铁路沿线50米范围内设置为禁飞区域,以规章的形式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办法》出台后,无锡市各级护路办、无锡市公安局、驻锡各铁路派出所,通过微博、微信、现场禁示和护路教育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爱好者知悉禁飞区以及违反管理办法的法律后果。同时,将铁路沿线和车站地区禁飞列入护路队员巡查、群防群治志愿者劝导、各地视频巡查重点内容,有力确保了政府规章在实际工作中的有效落实。自办法出台一年多来,无锡市辖区内再未发生一起无人机坠落高铁线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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