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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公安推出便民利企十项措施

发布时间: 2018-05-14 文章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

  近日,宿迁公安治安部门紧紧围绕“管理更规范、服务更快捷、便民更高效、群众更满意”目标,推出便民利企十项措施,为市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便利。 

  十项措施分别是: 

  一、提供居住证“快递到家”服务。在公民申请办理居住证同时,可自主申请居住证寄递业务;派出所受理公民申请后,通过居住证系统将制证人收件信息推送至省厅指定的制证中心,制证中心制证完成后直接邮寄至制证人。 

  二、开通三类户口办理“绿色通道”。出生申报、姓名变更、民族变更业务,主要材料齐全、事实清楚,派出所当场办结;需要上报审批的,办结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 

  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证换领、补领全市通办。本市户籍人员申办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可在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 

  四、推行出租房屋网上自主登记备案服务。依托互联网研发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并链接至宿迁公安微警务,房屋出租人或承租人通过登录宿迁公安微警务自主申报出租房屋信息。 

  五、实施公章刻制备案1.5小时承诺制。在将新设企业印章备案前移至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由公章刻制企业通过印章管理系统向公安机关报备的基础上,在市区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读卡刻章,实现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刻章,同时缩短办事承诺时限,在1.5小时内完成备案刻章。 

  六、实行开办旅馆信用承诺制。进一步放宽旅馆业市场准入,实行信用承诺制。市局统一制定《宿迁市开办旅馆业信用承诺书》,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公安机关当场发放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部门加强事后监管,实行“宽准入严监管”,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撤销审批并实施信用惩戒。 

  七、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实行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发证。暂停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并将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由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发证。 

  八、暂停焰火燃放许可。暂停焰火燃放许可,转变对焰火燃放的监管方式,从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全程帮办、执法查处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 

  九、缩短枪支运输许可证件核发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枪支运输许可证件核发(省内运输)的审批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办结优化为当场办结。 

  十、缩短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许可等3项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许可、从事保安培训单位许可、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3项审批办结时限由15个工作日办结优化为1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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