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网

省直网站
长安网群

李军同志高票当选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发布时间: 2021-01-25 文章来源: 苏州检察发布 作者:

  
    2021年1月22日下午,在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军同志高票当选为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法律规定,须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个人简历:
  1983.10-1986.06 武警淮阴消防大队战士
  1986.06-1988.09 省消防教导队正排职书记员
  1988.09-1990.07 武警专科学校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90.07-1993.02 南京消防学校副连职干事、教保中队政治指导员
  1993.02-1995.08 南京消防学校学员一队副政治教导员
  1995.08-1998.09 南京消防指挥学校防火管理大学副政委(正营职)
  1998.09-2000.12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副科级书记员
  2000.12-2001.12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正科级助检员
  2001.12-2004.08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副处级检察员
  其间:2002.04-2004.08 援藏任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1.09-2004.07 中央广播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4.08-2005.02 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
  2005.02-2006.04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处副处长
  2006.04-2009.03 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2007.10三级高级检察官)
  2009.03-2009.06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业务综合指导处处长
  2009.06-2011.06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信息处处长
  2011.06-2016.01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其间:2013.06-2015.11 兼任市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16.01-2020.06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16.12二级高级检察官)
  2020.06-2021.01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党组书记
  2021.01-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李军同志是中共泰州市五次党代会代表,五届市委委员。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泰州市五届人大代表,苏州市十六届人大代表。
  2021年1月在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供稿:苏州市委政法委
责编:王志高
【加入收藏】 【关闭窗口】 【打印此文】
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