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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和平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发布时间: 2020-02-28 文章来源: 江苏警方 作者:

  2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会议决定任命常和平同志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和平同志简历 

  常和平,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江苏靖江人, 1993年6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4.09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管理专业学习;1987.07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办事员; 

  1990.11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科员; 

  1992.06扬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基层基础股股长; 

  1993.09扬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股股长; 

  1996.02扬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1997.05扬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1998.09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副局长; 

  1999.11扬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 

  2000.01扬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10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8.08明确正处级)(2000.03-2002.12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8.09扬州市应急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 

  2013.08扬州市维稳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5.01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5.10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07 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9.11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9.12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20.02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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